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6-011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
于 2026 年 4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在公司汇德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宜潘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实
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董事邹高及独立董事郑晓曦、刘湘云、张志杰以视频方式参会,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江门市利和兴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拟
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2,000 万元人民币的无息借款(暨财务资助),期限为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借款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公司无需就本次接受
财务资助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2)。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林宜潘、黄月明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回避票数为 2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