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3 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博股份”或“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19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
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
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终止确
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和“关于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自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19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
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
根据以上相关文件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
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