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作为龙星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星科技”)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对龙星科技进行了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培训基本情况
的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管理人员
及证券部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聚焦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最新监管要求,深入解析可转债信息披露
规则体系并介绍了近期典型监管案例。
三、培训结论
通过本次培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
关人员加强了对可转债存续期内相关信息披露事项的认识,加深了对最新规范运
作监管要求的理解,有助于强化上市公司可转债存续期的日常监管,持续提升公
司规范运作水平与信息披露质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霆 宁文昕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