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技术: 关于重新审议公司与国能广投柳州发电有限公司签署的EMC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0 17: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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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05   证券简称:龙源技术 公告编号:临 2026-016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审议公司与国能广投柳州发电有限公司签
      署的 EMC 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州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公司”)签署《国能柳州固废资源化
处置及煤炭替代综合利用项目合同书》,合作实施固废资源化处置及
煤炭替代综合利用项目,合同约定项目运营期 10 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条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
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现需将上述合
同重新进行审议,合同条款前后未发生变化。
简称“国家能源集团”)控制,隶属于同一实控人,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及监管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审议公司与国能广投柳州发电有限公司签署
的 EMC 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马丽群女士、吴涌先生和刘勇先
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国能广投柳州发电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柳州市鹿寨县建中西路 168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广西柳州市鹿寨县建中西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魏伟
  注册资本:7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230790828611
  成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11 日
  营业期限:2013 年 10 月 11 日至 2063 年 10 月 10 日
  经营范围:经批准的规划容量发电机组的投资、建设、生产、电
量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冷、热、水、汽的生产和供应;新能源和分
布式能源等技术开发、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节能技术开发、推广
服务;输配电投资建设及管理服务;电力设备、热力设备和输配网设
计、施工、维修、维护及相关应用的集成、开发、服务;碳排放权、
排污权、节能量销售;电力直接销售、发电合同转让;可再生能源研
究、开发及应用;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工业再生物资综合利用与
销售;煤炭销售;房屋租赁;电力行业技术咨询、交流、转让和培训
服务(对外的培训凭资质证经营);信息服务(国家禁止和限制的除
外)
 ;市场开发。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
  实际控制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神华”)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柳州公司资产总额 23.11 亿元,净资
产-7.94 亿元;2024 年营业收入 10.19 亿元,净利润 0.01 亿元。
                                         (经审
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柳州公司资产总额 20.61 亿元,净资
产-10.5 亿元;2025 年营业收入 5.97 亿元,净利润-2.58 亿元。(未经
审计)
  中国神华为柳州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 70%),国家能源集
团科技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环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
股比例 23.13%)
          ;中国神华与科环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家能源集
团。
  柳州公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名称:国能柳州固废资源化处置及煤炭替代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国能广投柳州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内容:建设生物质资源化处置系统,建设规模满足甘蔗叶处
置期内 2 台锅炉处置 3 万吨合格甘蔗叶废弃物,非甘蔗叶处置期系统
合格生物质处理能力不低于 10.5t/h。已完成建设,总投资约 2300 万
元。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国能柳州固废资源化处置及煤炭替代综合利用项目合同书》
  甲方:国能广投柳州发电有限公司
  乙方: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合同以鹿寨县 3 万吨甘蔗叶为基础,通过委托当地第三方等方
式完成合格甘蔗叶生物质原料采购,并通过建设处理系统将甘蔗叶或
其它生物质加工处理为电站锅炉可以直接掺烧的粉体燃料以及完成
锅炉生物质掺烧系统改造,实现生物质的资源化处置及燃煤电站耦合
生物质发电,最终实现煤炭资源替代,降低燃料采购成本减少二氧化
碳排放。项目顺利实施后,可结合当地生物质资源情况进行其他可处
理生物质燃料的开发、加工处理与耦合发电,增加项目收益。
  (1)项目收益计算方式。
  项目总收益=煤炭替代收益
  煤炭替代收益=折算替代标煤重量*标煤单价-生物质采购单价*
生物质采购重量-系统运维服务费用
  折算替代标煤重量=生物质燃料化验热值*生物质燃料重量/标煤
热值
  系统运维服务费用包括运营人员费用、系统运行所产生的水电费、
运行物料消耗费用、系统检修费用、检测化验及其他系统运营期间的
所有费用。
  (2)效益分享方式。
  在项目运营期内,甲乙双方按照如下情况进行效益分享:
  ①以 3 万吨/年合格生物质处置为基准,甲乙双方在不同运营期
时间分成比例按如下比例执行:
   运行年限        第 1~3 年   第 4~5 年   第 6~7 年 第 8~10 年
甲方收益占比 M 甲       30%         40%    60%      70%
乙方收益占比 M 乙       70%         60%    40%      30%
  ②为保证甲乙双方共同利益,若年合格生物质处理量小于 3 万吨,
不同处理量下的收益分成比例按照如下曲线进行比例调整。
  甲方收益占比:M 甲’=M 甲*(0.4*X-0.2)
  乙方收益占比:M 乙’=1-M 甲’
  当年合格生物质处理量小于 0.5 万吨时,M 乙’=100%,M 甲’=0%。
  ③为保证甲乙双方共同利益,若年合格生物质处理量大于 3 万
吨 ,超过 3 万吨部分按照如下曲线进行比例调整。
  乙方收益占比:M 乙”=M 乙*(-0.4*X+2.2)
  甲方收益占比:M 甲”=1-M 乙”
  当年合格生物质处理量超过 5 万吨时,超过 5 万吨的部分,
  M 甲”=90%,M 乙”=10%。
  其中,
  M 甲、M 乙为以 3 万吨/年合格生物质处置为基准,甲乙双方收益
占比;M 甲’、M 乙’为年合格生物质处理量小于 3 万吨时的甲乙双方收
益占比;M 甲”、M 乙 ”为年合格生物质处理量大于 3 万吨时,超过 3
万吨部分的甲乙双方收益占比,X 为实际合格生物质处理量(单位为
万吨/年)
    。
  甲乙双方获得的最终收益为根据实际处理量以 0.5 万吨/档与按
照上述公式计算所得比例乘积的累计值。不足 0.5 万吨的按照实际比
例计算。
  (1)甲方支付给第三方的生物质采购费用及支付方式由甲方与
第三方确定并支付。
  (2)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有系统运维服务费用、收益分成。
  (3)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费用:土地使用费、水、电费及系统其
他运行物料消耗费用、检测化验费。
  (4)乙方委托甲方以外的第三方进行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相
关费用由乙方与第三方运维单位结算。该部分费用按照相关协议及票
据金额计入项目系统运维服务费用。
  (5)甲方应付费用按季结算,甲方支付时间不晚于次季第二个
月末。
  (6)乙方应付费用按季结算,乙方支付时间不晚于次季第二个
月末。
期内,项目资产(包括设备、设施等)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项目运
营期满后,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能源集团要求另
行协商处置。
一致后可达成书面补充协议,双方盖章后即可生效,补充协议为本合
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生物质掺烧是煤电低碳化改造的主要发展路径之一,也是《煤电
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 年)
                       》中最可能实现产业化及
快速推动的方案。本次重新审议的关联交易,主要基于公司战略性经
营业务需要而发生,按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客观、合理、公允,不会
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严格遵循
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2026 年度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
金额
  年初至目前,公司与国能广投柳州发电有限公司发生的销售产品、
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关联交易累计额度为 0 万元;采购产品、商品和接
受服务的关联交易累计额度为 0 万元。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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