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确领导下,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
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化国企改革、
实现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国家能源集团加强控股
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方案》
,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各项监督工作
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保证
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重点工作情况
(一)落实集团重要工作部署,全面完成董事会、监事
会改革
一是根据国务院国资委、集团公司及上市公司相关规定,
修订完善公司章程,撤销监事会将其法定监督职权整体移交董
事会下设的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二是在《公司章程》等制
度中明确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作为监督主体的法律地位。三是修
订《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强化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独立
性建设,保障其监督职能不受干预。四是在董事会中增设职工
董事,强化职工权益保障,增强民主监督的参与性。公司较原
定 2025 年底目标提前 2 个月完成全部改革任务,形成权责清
晰、协同高效的治理闭环。
(二)持续强化董事会职权落实,建立科学、理性、高
效的董事会
一是依据《集团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结
合公司经营实际,完成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及工商备案工作。
确保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职责的落实。二是依据
两级集团最新治理制度要求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创业板
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经营实际,开展新一轮的一级治理制度
立改废,2025 年度累计修订制度 24 项、新设制度 2 项、废止
制度 3 项,较好地完善了董事会运作制度体系。通过梳理和完
善制度体系,夯实了科学决策的根基,确保董事会运作有章可
循、有规可依,为建设科学、理性、高效的董事会奠定了坚实
基础。
(三)修订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构建规范高效的董事
会授权与监督体系
全面修订《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系统完善授权基本范
围、程序、监督与变更及责任等关键章节,明确授权边界与管
理机制。通过修订管理办法,构建了“授权有依据、决策有流
程、监督有机制”的授权体系,强化了董事会对经营决策的主
导权。为公司实现治理有序、决策高效、风险可控的长期稳健
运营筑牢了制度根基。
(四)强化董事会规范运作,支撑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严格落实集团“三会”系统模块全面应用,以数字化手
段规范决策流程,严格把控议案征集、编制、审核及上会程序,
确保符合科环集团模板规范及制度要求。全年累计召开董事会
日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重要事项,保障了决策的合规高效。
(五)持续深化法治建设,强化合规风险防控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
作,将法治合规建设深度融入全局工作统筹谋划、一体推进,
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一是夯实经济
合同、规章制度、涉法重大经营决策法律审核率 100%的要求,
切实提高审核质效,强化法律风险防控。二是提升案件管理效
能,妥善处置纠纷案件,有效维护公司经营成果。三是紧盯公
司重要项目、争议事项及新业务开展需要,有效提供全方位“伴
随式”法律支持。四是持续健全合规运行机制,常态化开展合
规风险排查,强化“一切工作始于合规,一切工作终于合规,
一切工作在监督下运行”工作理念,培育良好合规文化,提升
依法合规经营水平,公司全年未发生合规风险事件。
(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改进措施
在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党组、科环集团党委的领导下,龙源
技术在公司治理、董事建设及改革发展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董事会制度体系持续健全优化。完成董事会改革后,公司
已构建起权责清晰、运作规范、职权落实的治理体系,董事会
职权得到保障落实。二是董事会决策水平稳步提升。通过完善
董事会授权和决策事项清单,进一步压实授权执行中的监督职
责,确保权力运行规范透明。三是公司治理提升持续赋能高质
量发展。2025 年,公司系统外签约占比、回款、研发投入及
全员劳动生产率实现同比增长;现金分红 0.52 亿元,现金分
红比率 79.01%,同比增长,切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万
得 ESG 评级由 A 级跃升至 AA 级,彰显了可持续发展的坚定
决心。
国企改革及董事会建设任重道远,尽管公司董事会工作取
得一定成绩,但距离“建设科学、理性、高效的中央企业董事
会”仍然存在差距。当前,公司在治理模式的探索、理性决策
能力的提升、决策机制与执行的强化等方面仍需持续努力。为
此,公司将重点推进以下方面:一是加强董事会建设,明晰并
强化董事职责与管理,打造专业互补的董事队伍,确保决策科
学有效。二是研判内外部环境与风险机遇,健全风险管理制度,
保障企业长期稳定发展。三是构建现代化董事会运行机制,完
善决策程序,建立决策监督执行闭环,确保董事会决策高效执
行。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 9 次,审议议题 53
项,各项议题均审议通过,没有董事投反对或弃权票。公司召
集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7 次,各项议
题均审议通过,没有董事投反对或弃权票。
(二)董事会会议决议落实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 53 项,其中报告类议案
股东会议案 6 项,财务类议案 4 项,组织人事类议案 4 项,激
励及考核类议案 4 项,经营类议案 3 项,投资类议案 1 项。公
司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持续跟踪,各项议案均已认真落实
完成。
(三)董事履职、绩效评价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
《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董事职责,无缺席董
事会会议的情况,亦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公司董事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整体履职情况良好。在
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其年薪收入主要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
及任期激励三部分构成,其中绩效年薪根据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结果确定并发放。董事具体薪酬发放情况详见公司《2025 年
年度报告》“第四节、六、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四)独立董事调研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通过实地走访分公司,与基层员工及
中层管理者进行交流,全面、真实、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信息,
为其专业、客观决策提供支持。
(五)股东会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集召开股东会 6 次,审议议题 24 项,
各项议题均审议通过。股东会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信息披露情况
董事会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
露制度》等的有关要求,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信
息披露规范化水平和信息披露透明度。2025 年,董事会完成
了年度、半年度及季度报告的法定披露,并完成了关联交易、
利润分配及权益变动等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信息披
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七)市值管理情况
一是制定《2025 年市值管理工作方案》,通过系统研判工
作现状,明确量化工作目标和行动举措,推动市值管理与战略
发展目标的动态匹配、双向赋能。二是制定并下发公司《市值
管理制度》及《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
,
从制度层面规范了市值管理运作,夯实股东回报预期。三是持
续完善多层次良性互动机制,举办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深化
与中小投资者互动沟通。邀请分析师走进公司,全景展示运营
状况、战略规划和品牌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2025 年,公
司组织各类投资者调研 6 次,积极听取投资者建议、及时回应
投资者诉求、不断加强投资者日常维护,建立了较好的良性互
动机制。
(八)公司治理其他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素养和勤勉尽
责意识,公司盯紧“董监高、大股东”等关键少数,引入规范治
理、资本运作等培训内容,提升关键少数规范运作意识和应对
资本市场复杂情况的能力。2025 年组织董事参加山东证监局
举行的“2025 年第一期董监高培训”、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专
题培训会。
报告期内,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自觉履行保密义务,
未发生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及窗口期违规交易公司
股票的行为。
三、董事会 2026 年度工作规划
董事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
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中的核心
作用,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推进如下工作:
(一)坚持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改革路径,坚持党的领
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进一步提升政治自觉、压实责任使命、
聚焦治理关键,对公司战略落地、重大事项审议、重大经营行
为等依法履行董事会的重大决策与监督职权,抓实公司经理层
的考核评价与监督管理。
(二)秉持科学的市场价值理念,开创价值创造新局面。
以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着力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围绕
坚持合规经营、增进股东回报、提升投资价值、遵循市场规律
等关键维度,构建长效化市值管理工作机制,合力打造公司价
值实现新格局,推动公司市场价值合理回归,服务资本市场平
稳健康发展。
(三)持续深化董事会改革实践。推动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监督职能落地见效,以制度细化厘清监督权责边界,以资源保
障增强监督专业能力,以闭环管理强化监督执行刚性,推动监
督效能从“形式替代”迈向“实质有效”。
(四)切实推进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始终严
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依规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保障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构建更加
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
二〇二六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