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王成龙)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忠
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
召开的各项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参与议题讨论并提出合理
建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成龙,生于 1989 年 10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厦
门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民建会员。曾任职于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现任中南财
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2025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已向公司董事会出具《2025 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行独立董事职责,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认真审阅了会议相
关材料,与管理层充分交流,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
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
审议,对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慎重地投出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
票。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董事姓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名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次数
王成龙 3 0 3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
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履行职责,认真审议相关事项,发挥相应委员会
的监督职责作用,助力公司提升内控管理,保障公司稳健运营。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期间,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审议与研
讨,坚持独立履职、不受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影响,以客观、公正的立场发表
专业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设性建议。同时,持续跟踪会议
决议的执行情况与实施效果,监督董事会决策落实情况,依法就公司重大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认真履行职责,
多次参加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现场及线上沟通会。本人与审计注册会计师、内
部审计部门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
控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听取注册会计师及内审人员介绍审计工作计划、
审计进展情况及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等,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
工作的进展情况,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并就相关问题与注
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了解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状况,
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案前,认真研读材料、充分了解相关背景,基于专业判断独立审慎发表意见;审
议过程中坚持公正立场,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当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监管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
培训,不断提升专业能力与履职水平,围绕公司治理、风险防控、规范运作等方
面提出独立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
议,综合运用电话、线上沟通、现场调研等多种形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相关部门保持常态化沟通,全面了解公司内部控制、财务状况、经营管理及
内控体系建设执行情况,及时跟进重大事项进展。凭借自身专业能力与管理经验,
为公司规范运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董事会决策更加科学、客观。
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积极支持独立董事工作,
沟通高效顺畅、配合主动到位,充分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及时报送生产经
营及重大事项相关信息,为本人依法、规范、高效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客观、审慎的行
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
年三季度报告》,本人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相关财务信息进行了审慎核查与严
格监督。经核查,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错报、
漏报及虚假记载情形,财务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的议案》,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
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其选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改聘大
华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章程》的规定,忠于职守,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建议,努
力推动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较好地维护了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策,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