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符锦)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参与议题讨论并
提出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
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正式离任,现将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符锦,1979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副研究员职称,现为福布斯中国集
团董事总经理,凤凰卫视有限公司澳门事务顾问,香港中文大学访问学者。澳洲
资深公共会计师、英国资深财务会计师。曾任珠海(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创
新和产业发展局、人才工作局、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英国渣打银行(华南)大型
企业部副总裁、香港恒生银行珠海行长等职务;现任珠海市第十届政协委员,农
工党广东省第十四届科教专委会副主任,2022 年 12 月 2 日至 2025 年 7 月 14
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召开的相关会议,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认真审阅了会议相
关材料,与管理层充分交流,参与议案的讨论,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
的作用。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
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
议,对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慎重地投出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加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次数
符锦 2 1 1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2025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
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与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履行职责,认真审议相关事项,
发挥相应委员会的监督职责作用,助力公司稳健运营。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时,积极参与对议案的讨论审议,依法独立、客观、
充分地发表意见,审慎表决,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本人关注相关会议决
议执行情况和效果,关注董事会意见的落实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进行沟通,履行相关职责,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深入了解公
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及时了解审计工作
进展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
正的判断。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
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
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及其他时间和形式,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
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有效地
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2025 年,本人在任职期间的现场工作时间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
的沟通交流,充分保障本人知情权,给予了本人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及相应财务会计报告。本人在任职期间,对
公司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一
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等进行了重点关注和审议,相关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
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
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由
于议案与所有董事利益相关,董事均需回避表决,因此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董事提名聘任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对被提名人员的履历资料、任职资格
等进行了审核,对以上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项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献计献策,尽最大努力维护股东的合法权
益。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给予了积
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符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