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2 证券简称:国安达 公告编号:2026-010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洪俊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黄梅香女士和路倩女士保证
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披露了《关于实际
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实际控制人之一洪俊龙先生及其
一致行动人黄梅香女士和路倩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两者相结合
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44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9952%)。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洪俊龙先生、黄梅香女士和路倩女士出具的《关于未减持
公司股份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洪俊龙先生、黄梅
香女士和路倩女士未实施上述减持计划,并决定提前终止上述减持计划。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洪俊龙先生、黄梅香女士和路倩女士未减持公司股份,持
有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化,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洪俊龙 8,316,000 4.5742
黄梅香 2,268,000 1.2475
路倩 1,457,400 0.8016
合计 12,041,400 6.6233
注:洪伟艺先生、洪清泉先生和洪俊龙先生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洪清泉先生和洪俊
龙先生系洪伟艺先生之子,黄梅香女士系洪伟艺先生之配偶,路倩女士系洪清泉先生之配偶。
二、相关情况说明
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洪俊龙先生、黄梅香女士和路倩女士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
持计划,其在减持期间未实施减持。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