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能动力”
“上市公司”或“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省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20%
股权、成都明永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省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10%股权、成
都明永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省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下属四川省能投美姑
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6%股权和四川省能投盐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5%股权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川能动力发行股份购买四川省能源投
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51%股权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上市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四
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3334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 18 名特定
投资者发行 26,931,295 股股份,发行价格为 22.9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
健验[2021]11-70 号)。川能动力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司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3,809.94 万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利息收入净额为 23.83 万元)。
(二)2024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6 号)核准,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 10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 217,599,375 股股份,发
行价格为 10.4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265,209,493.7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11-10 号)。川能动力
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99,342.01 万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利息收入净额为 676.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
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定的要求,结合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上市公司制定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募集
资金开立的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一)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银行户名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日余额
四川省新能源动
力股份有限公司
巴彦淖尔川能环
中国建设银行 51050187083600004431 0.17
保能源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能投节能环
成都新华支行 51050187083600004432 2,959.85
保投资有限公司
长垣川能环保能
源发电有限公司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银行户名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日余额
合计 3,809.94
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于 2022 年 1 月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2024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银行户名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日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
四川省新能源动
股份有限公司 51050187083600006769 59,656.85
力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新华支行
四川省能投会东 中国工商银行
新能源开发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 4402298019100716724 26,547.48
公司 成都东大支行
四川省能投会东 中国农业银行
新能源开发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 22911201040018352 13,137.87
公司 成都大源支行
合计 99,342.20
注:结余募集资金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存在差异的原因是公司在收到募集资金前,从自有账
户中往募集资金专户中划转人民币 2,000.00 元,并支付了人民币 100.00 元的手续费。
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于 2024 年 6 月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一)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0,350.9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87.6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6,867.4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调整后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变更项 本年度 累计投入金 投资进度 性是否发
和超募资金投 承诺投资总 投资总额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效 到预计
目(含部 投入金额 额 (%) 生重大变
向 额 (1) 期 益 效益
分变更) (2) (3)=(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巴彦淖尔生活
垃圾焚烧发电 否 25,000.00 25,000.00 - 100.07 2022-12-30 24.76 否 否
]
项目
长垣生活垃圾
焚烧热电联产 否 10,000.00 10,000.00 687.63 6,499.64 65.00 2021-6-15 277.31 否 否
项目二期工程
偿还银行贷款 否 25,350.96 25,350.96 - 25,350.96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60,350.96 60,350.96 687.63 56,867.48 - 不适用 302.07 - -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1 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21〕
项目属于竞争配置项目,执行竞价上网,项目无法全额享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
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 号)规定的补贴电价。由于竞价上网,国补电
价暂无法确定,2025 年巴彦淖尔项目电价暂按标杆 0.2829 元和省补 0.1 元确认,造成电费收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入与可研存在一定的差异。截至目前,巴彦淖尔项目公司已向国家能源局完成了国补电价申报,
但由于全国范围内的竞价工作未审核完成,该项目售电单价中的国补部分存在不确定性,暂未
入账。
市城区及辖区内所有乡镇,垃圾测算收运数量为日均 300 吨,2025 年度实际收运垃圾量 238.36
吨/日,垃圾量未达到测算收运数量,故项目目前效益未达到预计收益率。公司正积极采取措
施拓展周边各区域生活垃圾以及工业垃圾,增加垃圾入场量,提高公司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金额为 8,596.84 万元,其中巴彦淖尔生
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先期投入 2,798.88 万元,长垣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二期工程先期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入 5,797.96 万元。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川能环保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8,596.84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应结余募集资金 3,809.94 万元,其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3,483.48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万元以及募集资金相关的利息收入净额为 326.46 万元。长垣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二期项目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部分项目资金尚未支付完毕。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严格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巴彦淖尔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募集承诺投资金额为:25,000.00 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为:25,016.88 万元,超出承诺募集
承诺投资金额 16.88 万元,系运用该项目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支付项目支出。
(二)2024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25,081.2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127.2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68,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68,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7,113.3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0.21%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调整后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本年度 累计投入金 投资进度 性是否发
和超募资金投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总 投资总额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效 到预计
投入金额 额 (%) 生
向 部分变更) 额 (1) 期 益 效益
(2) (3)=(2)/(1)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凉山州会东县
小街一期风电 否 78,500.00 78,500.00 1,956.74 65,384.35 83.29 2,972.56 是 否
项目
凉山州会东县
淌塘二期风电 否 73,800.00 73,800.00 965.99 47,524.41 64.40 2024-2-15 2,607.85 是 否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是 72,781.29 72,781.29 14,204.55 19.5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注]
合 计 - 225,081.29 225,081.29 17,127.28 127,113.31 - 不适用 5,580.41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金额为 109,231.20 万元,其中凉山州会
东县小街一期风电项目先期投入 63,088.44 万元,凉山州会东县淌塘二期风电项目先期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6,142.76 万元。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四川省能投会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议
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09,231.20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应结余募集资金 99,342.01 万元、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99,342.20 万元,
存在 0.19 万元的差异系公司在收到募集资金前,从公司自有账户中往募集资金专户中划转人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币 2000 元,并支付了人民币 100 元的手续费。应结余资金中包括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目、淌塘二期风电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部分项目资金尚未支付完毕。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严格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本年度投入金额包括 2025 年 9 月之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后投入的 8,460.20 万元。变更情况详见“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4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项目达到
对应的 改变后项目 截至期末实 本年度 是否达 改变后的项目
本年度实际 截至期末投资进 预定可使
改变后的项目 原承诺 拟投入募集 际累计投入 实现的 到预计 可行性是否发
投入金额 度(%)(3)=(2)/(1) 用状态日
项目 资金总额(1) 金额(2) 效益 效益 生重大变化
期
司合并范围内所属公司偿还
债务及经营性资金周转;7,000
万元用途变更为用于公司本 补充流
部偿还银行流动性贷款,剩余 动资金
募集补流资金额度及上述额
度未用完部分用于公司本部
日常经营周转使用。
项目达到
对应的 改变后项目 截至期末实 本年度 是否达 改变后的项目
本年度实际 截至期末投资进 预定可使
改变后的项目 原承诺 拟投入募集 际累计投入 实现的 到预计 可行性是否发
投入金额 度(%)(3)=(2)/(1) 用状态日
项目 资金总额(1) 金额(2) 效益 效益 生重大变化
期
合计 - 68,000.00 8,460.20 8,460.20 - - - - -
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 68,000 万元 202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补充流动性资金的用途,其中
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61,000 万元补流资金用于公司及合并范围内所属公司偿还债务及
经营性资金周转,7,000 万元用于公司本部偿还银行流动性贷款,
剩余募集补流资金额度及上述额度未用完部分用于公司本部日常
经营周转使用。资金专款专用,逐笔审核、分次拨付。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文件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意见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川能动力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
实反映了川能动力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川能动力募集资金的
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
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川能动力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
映了川能动力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主办人:
肖军 王选彤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