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人:张华
本人作为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的独立董事,2025 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
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
忠实独立履行了职责,依法依规行使了相关权利,积极出席了公司
对公司相关事项提出了中肯的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本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
立性情形。个人具体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次
现场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参加董事会 未亲自参加董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张华 8 2 6 0 0 否 4
每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前,能积极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情况和
资料,为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做充分的准备。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化、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
客观的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提名
委员会会议 3 次。具体情况如下:
委员会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名称
薪酬与 第十届董事会薪酬 公司董监高报酬决策程序符合规定;董监高报酬发放标准符合薪
考核委 与考核委员会 2025 酬体系规定;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董监高薪酬真实、
月 28 日
员会 年第一次会议 准确。
第十届董事会提名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拟聘请廖铁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委员会 2025 年第一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结束,下届董
月 18 日
次会议 事会产生为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届董事会提名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拟聘请陈韵怡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
提名委 委员会 2025 年第二 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结束,下
月 18 日
员会 次会议 届董事会产生为止。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丁翀先生符合《公司法》等
第十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 2025 年第三
月 21 日 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
次会议
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报告期内,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具体情况如下:
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亲自出席会议 委托出席会议 缺席会议 对会议议案的
董事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表决情况
张华 1 1 0 0 否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
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
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
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对外投资等事项,在董事会
上发表意见。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按照规定事前做了充分了解,签署
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独立意见。此外还对公司信息披露
情况等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会、董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听取公司
高管、经办人员对相关事项的介绍,了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
内部管理、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同时通过电话、网络通
讯等方式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及时获
悉公司重大事项及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并主动分享政策解
读、宏观分析和市场案例,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
在董事会及股东会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董事们审
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
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
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尽责,对公司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利润分配、对外担保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审查,独立判断决策,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
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
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穗开电业购买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6 年
度长协电量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穗
开电业购买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6 年度长协电量的关联交易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4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
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
人在审议上述报告时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于公司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 2024-2026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项目编号:ZDA-HY-2024-0514001)
,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中标单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本人在审议
上述议案时发表了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指引的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先后编制了《公司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及《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上述报告经 2025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及 8 月 29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人在董事
会审议上述报告时发表了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
议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
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决策程序符合规定;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发放标准符合薪酬体系规定;公司 2024 年年度报
告中所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真实、准确。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2025
年 08 月 18 日参加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请廖铁强先生为公
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结
束,下届董事会产生为止。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经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审议了《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请陈韵怡女
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
董事会结束,下届董事会产生为止。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
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次会议,审议了《变更董事的议案》,同意丁翀先生成为第十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经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
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
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
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实际需要,勤勉尽责,努力为公司发展提
出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
的权益,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