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
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
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
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鲁瑾,197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1
年 7 月至 1996 年 9 月任浙江省嘉兴市电子工业局科员;1996 年 10 月至今任北
京万胜博讯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02 年 1 月至今历任中国电子材料行业
协会经技部主任、常务副秘书长;2010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江苏太平洋石
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 年 1 月至今任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理事;2015
年 12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8
月至 2023 年 8 月任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4 月至今任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6 月至 2024 年 11 月任中巨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8 月至今任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0 月至今任大连科利德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23 年 6 月至 2024 年 12 月任浙江美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8 月至今任阜阳欣奕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委员,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职召
集人。
(四)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勤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此基础
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
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
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
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董
是否连续
事 应参加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出席定 出席临
缺席 两次未亲
姓 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期股东 时股东
次数 自参加会
名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会情况 会情况
议
鲁
瑾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和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认真履
行职责,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计 5
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
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
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
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 出席战略委 出席审计委 出席薪酬与 出席提名委 出席独立董
姓名 员会情况 员会情况 考核委员会 员会情况 事专门会议
情况 情况
应参 实际 应参 实际 应参 实际 应参 实际 应参 实际
加次 出席 加次 出席 加次 出席 加次 出席 加次 出席
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鲁瑾 0 0 0 0 2 2 1 1 2 2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
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华兴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参加与华兴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初期预审阶段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
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股东会等方式,直接与中小股东
进行互动交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
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
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
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根据实际情况到公
司进行现场考察,亲自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走访,并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参加的上海半导体展
览,在公司展位协同交流,独董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15 天,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
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提出规范性的意见和建
议。同时,公司对我们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配合,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办公
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
并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
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核查,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
是依据公司实际需求进行的,本次关联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
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有积
极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
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曾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人就上述提名董事的事项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提名董事的相关程序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相关
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任职资格和条件;提名的董事能够切实履行各项职责,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人认为本次作废、回购注销安排和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 2025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并结
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独立公正履行职责,有效发挥专业特长,
积极了解公司经营运作与创新发展情况,认真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与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的各项职责,在公司董事会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强化董事会科学决策,增强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
治理水平,努力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我认为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始
终给予高度重视和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发生。
事职责,充分展现独立性和专业性,保持并加强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坚持深入现
场实地调研,推动公司不断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鲁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