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特气体: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诚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0 00: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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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
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
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员会委员,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职召集人,现就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
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曾诚,男,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历任布里斯托大学会计学助理教授,曼彻斯特大学会计学副教授,现任香港理工
大学会计学副教授,2025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任职委员,在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任职召集人。
    (四)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任职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会议和 1 次股东会。作为独立董事,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此
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
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
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是否连续
事    应参加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出席定   出席临
                           缺席   两次未亲
姓    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期股东   时股东
                           次数   自参加会
名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会情况   会情况
                                 议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提名委员会会议,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认真履行
职责,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计 1 次,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在
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
决策效率。本人认为,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
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   出席战略委        出席审计委        出席薪酬与        出席提名委        出席独立董
姓名   员会情况         员会情况         考核委员会        员会情况         事专门会议
                               情况                        情况
     应参      实际   应参      实际   应参 实际        应参      实际   应参      实际
     加次      出席   加次      出席   加次 出席        加次      出席   加次      出席
     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曾诚       0    0       0    0       0    0       0    0       1    1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在公司年度审计和年报编制过程中,本人积极与内部
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提供财务资助、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等情况,进行多次沟通,定期听取公司
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在公司年度审计、审
计机构评价、内审工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所做的工作
动交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
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
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
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根据实际情况到公
司进行现场考察,亲自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及公
司子公司走访,独董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3 天,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
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提出规范性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公
司对我们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配合,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办公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
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
会建言献策,并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
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
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配套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规范的执行和
落实,稳步推进内控体系的建设和实施。为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对公司的
关键业务流程和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建立、健全、
完善内控制度,强化了内控规范体系的执行和落实,实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良好
运行。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形;
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
投票权的情形。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
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
事会科学决策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业发展动态,及时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环境的变化,拓宽自身知识面,
提升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报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曾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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