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根据《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进行确认,并拟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津
序号 姓名 职务 备注
贴)总额(人民币万元)
董事长、总经理、核
心技术人员
已于 2026 年 3
月离任
于 2025 年 12
月起任
职工代表董事、副总
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合计 531.09 --
注:本议案中合计数与各分项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二、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在本薪酬方案适用期限内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适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实行固定津贴制,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津贴标准为:
(1)常居于中国境内的独立董事薪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年/人
(税前);
(2)通常居于中国香港的独立董事薪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17.04 万元/年/
人(税前)
;
(3)外部董事薪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年/人(税前)。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
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1)基本薪酬:根据公司薪酬相关的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工作能力、从业经
验、公司职工工资水平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相
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与
公司内部薪酬考核管理体系,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及绩效考核结
果确定。应当预留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结算支付。
(3)中长期激励收入:中长期激励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
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奖励等,与公司中长期经营业绩相挂钩、与
中长期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
确定。
(1)以上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原则上由公司代
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
(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履行职务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4)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本
薪酬方案如与日后实行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执行。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