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迅股份: 龙迅股份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0 00: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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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对大信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信”)创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
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
英国、新加坡等 4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
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0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
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
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
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581.51 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0
次、行政监管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8 次。6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 人次、自律监管
措施及纪律处分 46 人次。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大信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和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
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运用职业判断,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
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范围、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
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
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大信在业务资质方面合规有效,在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
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表现出了良好
的职业操守和业务能力,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
出具的审计报告完整、客观、清晰、及时。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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