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1 证券简称:泰凌微 公告编号:2026-018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简称“安永华明”)
?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
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
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
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9 人,首席合伙人
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5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
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安永华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7.1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人民币 54.5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69 亿元。2024 年度 A 股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1.8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
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3 家。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
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
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
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
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行业惩戒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
施各 1 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
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浩先生,于 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
制造业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制造业等行业。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丽红女士,于 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制造业等行业。
质量控制复核人徐汝洁女士,于 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4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制造业等行业。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
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 188 万元(含 2025 年度内控审计费用 40
万元)。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
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及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
时间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6 年公司审
计工作业务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 2026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拟聘任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法》规定
的执业资质,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均能满足公司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的需求,续聘理
由充分、恰当。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