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6-023号
债券代码:148936 债券简称:24新能GCV01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情况与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难以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
多重因素影响,存在未能实现预期收益、无法及时有效退出甚至投资失败的风险。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
与发起设立四川新能源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充分发挥“产业+资本”赋能优势,强化公司新能源战略布局,
公司拟与北京紫荆华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荆华融资
本”)、四川能投攀枝花氢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枝花氢能”)、
四川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高
校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四川涪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涪
江资本”)和四川能投氢能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氢能公
司”)发起设立四川新能源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
定名,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新能源基金),
并签署合伙协议。
新能源基金认缴规模5亿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
缴出资1.9亿元,认缴比例38%;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担任有限合伙
人,认缴出资1.5亿元,认缴比例30%;涪江资本担任有限合伙人,认
缴出资1.45亿元,认缴比例29%;氢能公司担任有限合伙人,认缴出
资1,000万元,认缴比例2%;紫荆华融资本担任普通合伙人及管理人,
认缴出资400万元,认缴比例0.8%;攀枝花氢能担任普通合伙人,认
缴出资100万元,认缴比例0.2%。
(二)关联交易情况
氢能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四川能发集团”)全资子公司,攀枝花氢能系氢能公司全资子
公司,氢能公司和攀枝花氢能均为公司关联法人。该事项构成关联交
易。
(三)审议情况
本次投资设立新能源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
已经公司董事会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发起设立四川新能源科创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忠武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
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合伙人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8284912XA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13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进
注册资本:1,111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院 8 号楼 A2305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不得以公开方式
募集资金;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不得发放贷款;
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
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基金业协会备案情况: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私募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P1000666。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根据公开信息查询,紫荆华融资本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403MABW9DBQ3W
成立日期:2022 年 8 月 29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颖
注册资本:1 亿元
注册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苏铁西路 592 号
经营范围: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燃气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
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城市公共交
通;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运营;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
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
攀枝花氢能主要业务包括制氢、加氢、氢能交通示范应用及碳资
产开发管理等。截至 2025 年年末,攀枝花氢能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利润 72.97 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攀枝花氢能系公司控股股东四川能发集团全资子
公司氢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根据公开信息查询,攀枝花氢能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其他有限合伙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E55E0R34
成立日期:2024 年 12 月 3 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智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323,232 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剑南大道中
段 716 号 2 栋 1 单元 7 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基金基本情况: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是由省国资委与清华大学
共同发起组建的,
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在成都市高新区完成登记注册,
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基金编
号 SASS71。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智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
限合伙人为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科技创新投资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高新策源启航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四川航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
都先进制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芜湖智创星河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四川港投致远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四川国经资本控股有限
公司、德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眉山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遂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阳苌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四川长虹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绵阳久盛科技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绵阳金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根据公开信息查询,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金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3MAE54F202C
成立日期:2024 年 11 月 15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良浩
注册资本:5 亿元
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文庙街 13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
咨询;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涪江资本控股股东系绵阳富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
股比例为 45.9%,其他两家股东为四川涪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
例为 44.1%,四川园创未来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
涪江资本不是公司关联方。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根据公开信息查询,涪江资本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7G0GAU74
成立日期:2022 年 1 月 11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裕志
注册资本:2 亿元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畔
路东段 733 号附 OL-02-202111028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
究和试验发展;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
存技术研发;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
发;运行效能评估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
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
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电池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
售;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装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
润滑油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环
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洗车服务;电池制造【分支机构经营】;
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气体、液体分离
及纯净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装备制造【分
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燃气汽车加气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
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认证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电业务【分支机构经营】;特种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
氢能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制氢、加氢、氢能交通示范应用及碳资产
开发管理等。截至 2025 年年末,
氢能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17,486.59
万元,净资产 12,781.57 万元,营业收入 5,277.96 万元,净利润
-1,213.85 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氢能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四川能发集团全资子公
司,是公司关联方。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根据公开信息查询,氢能公司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
三、本次拟设立基金的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基金的基本情况
(暂定名,以工商核准为准)
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
从事经营活动)。(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其中,前5年为投资期,剩余4年为退出期。经营期限届满后,执行事
务合伙人可视投资回收情况提请合伙人会议决定将合伙企业存续期
限继续延长。
为北京紫荆华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
P1000666),为执行事务合伙人。GP2为四川能投攀枝花氢能有限公
司,为非执行事务合伙人。
拟出资金额
序号 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占比
(万元)
四川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50,000 100%
合四川能发集团和川能动力新能源产业战略发展方向的科技转化企
业,覆盖新能源、先进材料、人工智能、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
生物医药、未来交通等七大领域。
后期、成熟项目可通过IPO退出的,解禁后根据市值情况从二级市场
退出,若IPO时间不及预期,通过与实控人协商回购,或转让股权方
式尽快退出。中早期项目如发展过程中估值迅速上升的,结合考虑基
金退出时间,可择机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部分额度或完全退出,如
不适用此类情况正常IPO退出。
(二)拟签订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署《合伙协议》,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自首次交割日起,满九(9)年之日止。
经营期限届满后,执行事务合伙人可视投资回收情况提请合伙人会议
决定将合伙企业存续期限继续延长,该事项需经合伙人会议持有三分
之二以上合伙份额的合伙人同意。
所有合伙人均以货币方式向合伙企业出资。所有合伙人自合伙企
业成立起分3次出资:
(1)合伙企业成立后,各合伙人应在30日内向合伙企业缴付首
期实缴出资合计1000万元;
(2)私募基金备案完成后,管理人向全体合伙人发出第二期缴
款通知,通知各合伙人完成认缴出资总额的百分之五十(50%)的实
缴出资(含首次实缴出资额),该等出资应于管理人发出缴款通知之
日起15日内完成;
(3)管理人完成第二期实缴出资规模70%的资金的投资决策后,
管理人应向全体合伙人发出第三期缴款通知,完成剩余50%认缴出资
总额的出资缴付,该等出资应于管理人发出缴款通知之日起15日内完
成。
作为向本合伙企业提供的投资运作、运营管理等服务的对价,基
金期限内,本合伙企业应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本合伙企业向管理人
支付的管理费总额为全体合伙人按照本协议规定应分摊的管理费的
总额。管理费按照如下方式计算:投资期内,管理费的计费基数为全
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费率为每年百分之二(2%/年);管理和退
出期内,管理费的计费基数为全体合伙人尚未退出投资项目的投资成
本,费率为每年百分之一(1%/年)。
合伙企业取得的收益,应按照下列顺序和方式在合伙人之间分配:
(1)资本回报:按全体合伙人实际缴纳出资额所形成的相对比
例分配合伙企业所获全部收益,直至依据累计方式计算,全体合伙人
所获得的所有分配收益的总额已等同于全体合伙人合计的实缴出资
额;
(2)全体合伙人6%的优先回报:如收益按照方式(1)分配后仍
有剩余,则剩余部分根据全体合伙人实际缴纳出资额所形成的相对比
例在全体合伙人之间分配优先回报,直至依据累计方式计算,在截至
(1)完成的时点,全体合伙人所获得的所有分配收益的总额根据该
合伙人实际缴纳的出资额计算收益率达到6%(单利)的年化收益率。
具体计算方式为:该合伙人出资本金分期分批出资,本金分批分期退
回,按照出资本金实际持有天数,计算年化6%优先回报收益;
(3)80/20分割:如收益按照方式(1)(2)分配后仍有剩余的,
剩余的投资收益应当按照(A)80%在全体合伙人间按照其各自的实缴
出资相对比例分配;(B)20%分配给基金管理人北京紫荆华融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
合伙企业应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五(5)名委员组成。投资
决策委员会根据本协议实施投资项目决策时应经全体委员4/5及以上
同意后方可作出决定。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依据本协议的约定,
对合伙企业投资及项目退出等重大投资事项之建议作出决策。
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基金投资及项目退出等重大投资事项之
建议做出决策。其中重大投资事项包括股权转让、回购、清算、破产
等。未免疑义,项目的股改、不损害基金实质利益的股权架构调整、
上市后股票减持等无需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确定各方
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公司及其他合伙人均以货币形式认缴,每一基金
份额认购价格为一元,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
营。基金合伙协议关于收益分配、亏损承担等约定公平、合理,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投资目的、影响和风险
(一)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新能源基金重点布局新能源产业相关的高端装备制造、关键材料
及核心技术领域,项目储备涵盖风光、氢能、核能、锂电等相关产业,
符合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通过组建基金方式,公司可前瞻性把握关
键技术产业化机遇,补强新能源其他领域及新材料领域空缺,一定程
度上隔离投资风险,是公司在新能源领域前沿探索的有力工具。公司
作为优先成果转化方,在未来条件成熟的时候,基金孵化标的有机会
成为公司的并购标的和新的赛道。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活动,亦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新能源基
金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亦不纳入关联方合并报表,本次投资不
会导致同业竞争。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
基金投资具有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性,投资标的可能面临宏观
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行业周期、行业竞争和投资标的自身经营管理
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回收期和项目回报不确定性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的运作、管理、投资决策及
投后管理情况,重点追踪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督促执行事务合伙人
强化风险防控,切实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六、与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联发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56,156.75万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1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审核意见如下: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参与设立新能源基金
的事项,有利于公司强化新能源行业战略布局,提升长期可持续发展
能力。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我们同意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参与设立新能源基金的事项,并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