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
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成立于2012年3月2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
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截至2025年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700人。信永中和
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信永中和2024年度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
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第 1 次临时股
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信永中和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对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
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并
出具了鉴证报告。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运用职业判断,保持职业怀
疑,就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
内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会计师事务所选
聘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履行监督职责的
情况如下:
员会 2025 年第 6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
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需求,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开 2025 年年报事项沟通会,听取了信永中和项目组关于公司 2025 年
年报审计工作计划、预审工作开展情况等内容的汇报,并就预审情况、
关键审计事项、协作配合机制等进行了沟通,并督促信永中和坚守独
立客观专业原则,严把审计质量关,按计划推进工作,按时完成年报
审计工作。
开 2025 年年报事项沟通会,听取了信永中和项目组关于公司 2025 年
年报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审计完成阶段的重要事项、内部控制审计结
果等内容的汇报,并就年报审计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员会 2026 年第 3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等
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
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
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
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
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