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
查报告》,就公司 2025 年度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
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陈荣、郭明鉴、许馨云、陈嘉修、於贻勳均与
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
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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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