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德皓核字[2026]00000858 号
北 京 德 皓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eijing Dehao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 1-15
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 管 理 与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德皓核字[2026]00000858 号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
科技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科思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
修订)
》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科思科技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
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
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科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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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皓核字[2026]00000858 号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科技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科思科技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科思科
技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科思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科思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俊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程道平
二〇二六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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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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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4 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于
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06.04 元。截至 2020 年 10 月 13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
金 2,002,412,490.32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91,795,770.67 元,募
集资金净额 1,910,616,719.65 元。
截至 2020 年 10 月 15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90584 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本公司与
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
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20,625.60万元,其中:公
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3,263.14 万元;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9,631.93 万元(含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存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超募资金)
;2025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
额为 17,730.54 万元(含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5 年度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利息净
收入 3.63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 1,395.65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82,328.02 万元,其中,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本金余额为 77,594.5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存款余额为 4,733.52
万元。具体如下表:
项目 金额(万元)
初始募集资金净额 191,06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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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项目 金额(万元)
期初募集资金净额 98,674.53
加: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3.63
现金管理收益 1,395.65
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
减: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不含支付的发行费用) 12,256.05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金额(不含置换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 -
补充流动资金 5,474.49
存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超募资金金额 -
手续费支出 15.25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82,328.02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 4,733.52
定期存款本金余额 77,594.50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25 年第三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以及
经本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修订。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云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0 年 10 月 19 日与保荐
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云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2022 年 4 月 1 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与保
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
,对“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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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2024 年 9 月 26 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思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对“电子信息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2025 年
司西安科思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
券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2025 年 12 月 11 日,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上海思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
协议》;根据本公司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 12 个月
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公司应当及时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人(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云城支行 955106661688788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云城支行 955106673688788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云城支行 955106652688788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云城支行 955101016688788
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云城支行 755934690510616
南京思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125918642910001
西安科思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29911107310606
上海思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21948579310001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云城支行 955106661688788 61,774.44 -- 已注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云城支行 955106673688788 66,526.68 189.26 协定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云城支行 955106652688788 44,154.93 63.91 协定存款
专项报告 第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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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云城支行 955101016688788 20,000.00 -- 已注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云城支行 755934690510616 -- 654.01 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125918642910001 -- 3,673.25 协定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29911107310606 -- 153.09 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21948579310001 -- -- --
合 计 -- 192,456.05 4,733.52 --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余额未包含定期存款 77,594.50 万元,
《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不存在其他问
题。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涉及人员费用的款项由公司自有资金先行支付,每月对各募投项
目发生的人员费用进行归集核算后,再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相关存款账户,
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2025 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支
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总额为 2,831.32 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 2025 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
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专项报告 第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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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要求的
投资产品。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
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
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
过 1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
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要求
的投资产品。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
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定期存款 当期收益 是否
银行名称 购买金额 产品期限
类型 本金余额 情况 赎回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定期 第 1 期:2024/5/23-2025/5/23
云城支行 存款 第 2 期:2025/5/23-2026/5/23(续存)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定期 第 1 期:2024/5/23-2025/5/23
云城支行 存款 第 2 期:2025/5/23-2026/5/23(续存)
第 1 期:2024/8/26-2024/11/2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定期
云城支行 存款
第 3 期:2025/2/26-2025/5/26(续存)
第 1 期:2024/8/26-2024/11/2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定期
云城支行 存款
第 3 期:2025/2/26-2025/5/26(续存)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定期 第 1 期:2024/8/26-2024/11/26
云城支行 存款 第 2 期:2024/11/26-2025/2/26(续存)
第 1 期:2024/8/26-2024/11/2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定期
云城支行 存款
第 3 期:2025/2/26-2025/5/26(续存)
专项报告 第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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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定期存款 当期收益 是否
银行名称 购买金额 产品期限
类型 本金余额 情况 赎回
第 1 期:2024/8/26-2024/11/2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定期 第 2 期:2024/11/26-2025/2/26(续存)
云城支行 存款 第 3 期:2025/2/26-2025/5/26(续存)
第 4 期:2025/5/26-2025/8/26(续存)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定期 第 1 期:2024/11/25-2025/2/25
云城支行 存款 第 2 期:2025/2/25-2025/5/25(续存)
第 1 期:2024/11/25-2025/2/2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定期
云城支行 存款
第 3 期:2025/5/25-2025/8/25(续存)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定期 第 1 期:2024/11/25-2025/2/25
云城支行 存款 第 2 期:2025/2/25-2025/5/25(续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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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城支行 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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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城支行 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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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城支行 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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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城支行 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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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城支行 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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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城支行 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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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城支行 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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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城支行 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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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定期存款 当期收益 是否
银行名称 购买金额 产品期限
类型 本金余额 情况 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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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城支行 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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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城支行 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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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定期存款 当期收益 是否
银行名称 购买金额 产品期限
类型 本金余额 情况 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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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城支行 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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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城支行 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定期
云城支行 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定期
云城支行 存款
合计 141,600.00 77,594.50 1,386.42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协定存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当期收益
银行名称 产品类型 月 31 日银行账户 产品期限 备注
情况
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协定存款 3,673.25 2025/5/27-2026/5/26 4.58 募集资金账户存放
南京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协定存款 189.26 2025/7/2-2026/7/1 3.04 募集资金账户存放
深圳云城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协定存款 63.91 2025/7/2-2026/7/1 1.61 募集资金账户存放
深圳云城支行
合计 3,926.42 9.23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到期赎回的定期存款本金 77,594.50 万元,募集资
金专户协定存款余额 3,926.42 万元,报告期内实现的现金管理收益 1,395.6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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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 54,319,207.80 元(截至 2025 年
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已将超募资金余额合计 5,474.49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 2025 年度不存在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 2025 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存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
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实施主体由深圳市科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并同意公司以增资的方式
向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3,156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实施“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之芯片相关业务。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完成了对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研发技术中
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减少与土地房产相关的研发中心购置费用和装修改造工程费,
增加与芯片相关业务的工艺及设备购置、安装费用、流片费用,以及芯片研发人员投入等,
并将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专项报告 第 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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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电子信息装备生
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深圳市变更至江苏省南京市,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的期限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调整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
全资子公司南京思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电子信息装备项目的实施主体,并调整部分建设
内容。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
不变的前提下,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进行调整,减少与土地房产相关的研发中心购置费用和装修改造工程费,增加公司应用开发
投入。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 10,000 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南京思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
目“电子信息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
不变的前提下,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进行调整,减少与土地房产相关的研发中心购置费用、装修改造工程费等费用,增加公司应
用开发投入,并同步调整工程其他费用、预备费等,同时结合公司工艺技术环境的变化及最
新研发需求,优化芯片业务工艺设备投资结构。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期由 2025 年 12 月延长至 2027 年 12 月。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增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控股子公司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西安
科思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思芯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
目”之芯片相关业务的实施主体并相应增加实施地点,同时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由公司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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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受客户需求变化及供应链影响,公司将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7 年 12 月;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 电子信息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023 年 11 月 8 日,为满足业务拓展和生产基地布局的战略需求,综合考虑到未来市场环境和建设
目) 成本,公司将项目实施地点由深圳市调整为南京市,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2026 年 4 月 3 日,综合考虑项目购置流程、
基地建设准备、设备安装调试时间、项目实施进度等建设周期,公司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延长至 2027 年 12 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3,263.14 万元,其中预先投入建设项
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目费用为 3,263.14 万元,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完成资金置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
况
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涉及人员费用的款项由公司自有资金先行支付,每月对
各募投项目发生的人员费用进行归集核算后,再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相关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
项目使用资金。2025 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总额为 2,831.32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无
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
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9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
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含)要求的投资产品。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
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1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
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含)要求的投资产品。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到期赎回的定期存款本金 77,594.5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协定存款余额 3,926.42 万元,报告期内实
现的现金管理收益 1,395.65 万元。
专项报告 第 13页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8,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8,000.00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8,000.00 万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 54,319,207.80 元(截至 2025 年 4 月 15 日余额数,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
产品累计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已将超募资金余额合计 5,474.49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
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
过 55 元/股(含)
,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3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500 万元(含)
,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
超募资金存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截至 2024 年 8 月 23 日,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届满,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5,747,925
股的比例为 0.9456%。回购的最高价为 39.66 元/股,最低价为 23.29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414,600.66 元(含印花税、交易
佣金等交易费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2.38 万元,主要是利息收入,已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实施主体由深圳市科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并同意公司以增资的方式向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公司的增资。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调整及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调整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减少与土地房产相关的研发中心购置费用和装修改造工
程费,增加与芯片相关业务的工艺及设备购置、安装费用、流片费用,以及芯片研发人员投入等,并将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5 年
专项报告 第 14页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并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调整电子信息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深圳市拟变更至江苏省南京市,并将该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
体及调整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 ,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南京思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电子信息装备项目的实施主体,并调整部
分建设内容。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
构调整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
结构进行调整,减少与土地房产相关的研发中心购置费用和装修改造工程费,增加公司应用开发投入。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 10,000 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南京思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
投项目“电子信息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
结构调整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
资结构进行调整,减少与土地房产相关的研发中心购置费用、装修改造工程费等费用,增加公司应用开发投入,并同步调整工程其
他费用、预备费等,同时结合公司工艺技术环境的变化及最新研发需求,优化芯片业务工艺设备投资结构。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入
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期由 2025 年 12 月延长至 2027 年 12 月。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设立募集资金
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新增控股子公司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西安科思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思芯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的实施主体并相
应增加实施地点,同时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由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高芯思通实缴出资,再由高芯思通使用募集资金向西安科
思、上海思芯智能分别增资 3000 万元、350 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4:合计数与单项加总的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 5: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原为全资子公司,已于 2023 年 1 月 9 日、2024 年 12 月 6 日完成股权结构调整,目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持股比例 94.65%。本次股权变动未影响募集资金用途及存放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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