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6-017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化能源”或“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依据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变化,结合公司拟注销注册资本等实际情况,由此
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19年修订)、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变化,结合公司本次拟注销注册资本的实际情况,对
《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356,879,522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311,309,122
股,均为普通股。 股,均为普通股。
第八十三条下列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 第八十三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决
过: 议通过:
(一)董事会的工作报告; (一)董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损方案; 亏损方案;
(三)董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 (三)董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
法; 方法;
(四)年度报告; (四)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本章程
(五)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本章程规 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
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项。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损方案;
方案; 。。。。
。。
。。。
。。。
第一百二十四条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
第一百二十四条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 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或者个人有关联关系
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 的,该董事应当及时向董事会书面报告。
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 有关联的董事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
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 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
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
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 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
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 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
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
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一百四十四条 本章程关于不得担任董
第一百四十四条 本章程关于不得担任董事
事的情形、离职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时适
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九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
第一百九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
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
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
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
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
院申请宣告破产。
宣告破产。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清算组应当将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
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
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人。
除上述内容外,
《公司章程》内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章
程》修订的工商变更等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