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6-016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9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
案》,同意对公司回购股份中部分股份进行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9 日、2025 年 4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
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4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自有资
金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 12.01 元/股,回
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以下简称“2025
年回购计划”)。经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2.01 元/股逐步调
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1.63 元/股。
原定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拟用于股权激励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其中,根
据公司自身情况,拟用于股权激励的股份数量预计不超过 500 万股,具体数量将以
未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方案为准;除此之外,本次回购的其余股份
拟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数量以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毕的结果为准。
二、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情况
公司 2025 年回购计划的实施情况如下:
首次回购时 完成回购时 累计回购股 累计使用资金 占公司总
回购计划
间 间 份(股数) (万元) 股本(%)
划 12 日 8日
合计 50,570,400
注:使用资金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股份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上述回
购计划均已完成。
三、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情况说明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的需要,以及 2025 年回购股份计划既定用途,公司
对 本 次 回 购 股 份 中 45,570,400 股 进 行 注 销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将 由 人 民 币
本次注销前 本次注销前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00 0 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356,879,522 100.00 1,311,309,122 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60,570,400 4.46 15,000,000 1.14
股份总数 1,356,879,522 100.00 1,311,309,122 100.00
注:本次注销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 15,000,000 股,分别为公司 2023 年回购计划、
四、回购股份中其余股份安排
本次注销完成后,2023 年、2024 年及 2025 年回购计划合计尚余 1,500 万股存
于公司专用回购账户内,按原定用途拟用于股权激励的股份数量合计预计不超过
将按照法律法规在披露各自回购计划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转让或者注
销(其中:2023 年回购计划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于 2024 年 3 日 1 日披露,2024 年
回购计划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于 2025 年 4 日 9 日披露,2025 年回购计划结果暨股
份变动公告于 2026 年 4 日 9 日披露)。
五、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有利于提升公司股票的每股
内在价值,增加每股盈利水平,提高净资产收益率,有利于公司股价稳定,维护股
东利益,促进构建长期稳定的投资者群体,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同时,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用途符合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的债
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
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本次注销并减资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