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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华兴专字[2026]25015250052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华兴专字[2026]25015250052号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广东华特气体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特气体”)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
于 2026 年 4 月 8 日签发了华兴审字[2026]25015250020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7 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要求,华特气体编制了后附的广
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华特气体管理
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华特气体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
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
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华特气体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