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对华兴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
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 73
名、注册会计师 332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5
人。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7,037.2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599.9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9,714.90 万元。2025 年度为 9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
服务,涵盖多个行业,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4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在此之前,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认为华兴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独立性要求的
情况,一致同意聘任华兴并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职业规
范,华兴配备的核心成员具备多年审计经验的专业审计团队,经与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层与治理层就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年度审计重点事项等进行充分沟通,制
定详细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
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资金情况、内部控制情况等履行了核查、核对、鉴证等必要程序并出具了专项
报告
经审计,华兴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同时认为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华兴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华兴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技术支持与信息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多方统筹考量,并就年度审计重点、审计
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现场审计工作进展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多轮沟
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2025 年 9 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从专业胜任能力、资质条件、过
往执业业绩等维度进行了深入剖析。经审查认定,该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执业资格,在过往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实践历程中,充分彰显出卓越
的专业能力与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切实契合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各项要
求。基于上述审核结果,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将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这一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予以
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 31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
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计初期预审阶段沟通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
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并
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
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公
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
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
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在 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过程中,华兴能够较好安
排审计计划,合理配置审计团队的人力资源,体现了较高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展现出良好的专业知识、国际视野及服务大型企业的丰富经验,能够勤勉尽责、
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审计职责。
特此报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