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5 证券简称:国博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7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博电子”或“公司”)拟与关联
方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根据协议,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有关金融服务,具体包括存款服务、
结算服务、综合授信服务及经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 交易限额
每日最高存款余额 不高于上一年度国博电子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 50%(含)
每日最高贷款余额 50,000.00 万元
协议有效期 一 年
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限、同类型存款业务的挂
存款利率范围
牌利率
不高于国博电子同期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档次贷
贷款利率范围
款利率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国博电子与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电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财务公
司构成国博电子的关联方,与国博电子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已进行了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国博电子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
效期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按照协议约定,财务公司向国博电子及控股子公
司提供有关金融服务,具体包括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综合授信服务及经批准的
其他金融服务。
鉴于财务公司系国博电子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控制的公司,与国博电子存在
关联关系,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 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名称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7834993R
注册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 30 号院 2 号楼 101 1、3-8 层
法定代表人 杨志军
注册资本 580,000 万元
成立时间 2012 年 12 月 14 日
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
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
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
经营范围
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
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
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与上市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具体关系:_国博电
(财务)公司与 子与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电科。_
上市公司关系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
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 中国电科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67H211000001。
履约能力分析:财务公司不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
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财务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
国博电子将就上述交易与财务公司签署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
法律保障。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最近一年 截至最近一期
资产总额 1,285.21 1,082.82
负债总额 1,168.09 961.17
净资产 117.12 121.65
最近一年年度 最近一期
营业收入 18.27 5.04
净利润 9.17 2.95
三、原协议执行情况
?首次签订
?非首次签订
上一年度 本年度至今
年 末 财务 公 司 吸 收存款
余额
年 末 财务 公 司 发 放贷款
余额
不高于上一年度国博电 不高于上一年度国博电
上 市 公司 在 财 务 公司最
子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 子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
高存款额度
益的 50%(含) 益的 50%(含)
年 初 上市 公 司 在 财务公
司存款金额
年 末 上市 公 司 在 财务公
司存款金额
上 市 公司 在 财 务 公司最
高存款金额
不低 于 同 期国内 主要 商 不低 于 同 期国内 主要 商
上 市 公司 在 财 务 公司存
业银行同期限、同类型存 业银行同期限、同类型存
款利率范围
款业务的挂牌利率 款业务的挂牌利率
上 市 公司 在 财 务 公司最
高贷款额度
年 初 上市 公 司 在 财务公
司贷款金额
年 末 上市 公 司 在 财务公
司贷款金额
上 市 公司 在 财 务 公司最
高贷款金额
不高 于 国 博电子 同期 在 不高 于 国 博电子 同期 在
上 市 公司 在 财 务 公司贷
国内 主 要 商业银 行取 得 国内 主 要 商业银 行取 得
款利率范围
的同档次贷款利率 的同档次贷款利率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定价政策)
(一)服务内容
财务公司根据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经营范围,向国博电子及其控
股子公司提供以下主要金融服务业务: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综合授信服务、其
他金融服务。
(二)服务价格
业银行同期限、同类型存款业务的挂牌利率。
规定和财务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在签订每笔贷款合同时,双方依据当时的市
场行情进行协商,对贷款执行利率做适当调整,同时不高于国博电子同期在国内
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档次贷款利率。
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三)合作限额
协议有效期内,每一日国博电子向财务公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
应计利息)不高于上一年度国博电子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 50%(含)。
协议有效期内,国博电子与财务公司双方约定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
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含),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
函、保理等业务。
(四)协议生效与变更
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国博电子按《公司章程》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法定程序获得董
事会、股东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
如有变更、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应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方
可变更或终止。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双方的交易在自愿、平等、互利、公开、合规的前提下进行,财务公司为国
博电子提供《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的金融服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国博电子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对
国博电子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产生实际控制人及下属企业占用国博电子资金的情况,不会
对国博电子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
平等、互利、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财务公
司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的金融服务定价参照市场化标准,具有公允性,
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
表决。
特此公告。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