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四月
议案:
关于申请变更公司业务范围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深入贯彻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根本宗旨,全面对接
公司“大投行”战略发展需要,优化公司内部机构定位,提
升业务整体竞争力,公司拟申请变更业务范围,增加证券资
产管理业务(限于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将全资子公司东
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融汇”)的
资产证券化业务全面整合至公司投资银行管理总部(以下简
称“投行总部”)
,并与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进行区分
经营,具体如下:
一、申请增加公司业务范围
根据监管规定,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需具备证券资产管
理业务资格,目前东证融汇持有该资格并具体开展资产证券
化业务。为落实本次业务整合计划,经与东证融汇协商一致,
公司拟申请经营范围增加“证券资产管理(限于从事资产证
券化业务)”,并减少东证融汇相应业务范围,由投行总部作
为公司体系内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唯一平台。
二、公司与东证融汇进行业务区分的方案
根据《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
相互之间存在控制关系的证券公司,不得经营相同的业务。
因此公司申请增加“证券资产管理(限于从事资产证券化业
务)”的同时,将与东证融汇进行严格的业务区分,通过业
务资质注销、存量项目划转、人员转移等方式,实现东证融
汇现有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整体剥离,确保公司拟新增资产证
券化业务与东证融汇的清晰区分和有序交接。
公司与东证融汇业务区分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 当前业务区分 调整后业务区分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
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
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
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
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
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限
东北证券股份 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
于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融资
有限公司 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业
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
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销金融产品业务。
(依法须经批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活动)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东证融汇证券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产证券
资产管理有限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化业务除外)
公司
注:业务范围具体表述以监管机构批复为准。
综上,现提请股东会审议以下事项:
关手续,以及与东证融汇进行业务区分的具体事宜;
后,修改公司业务范围,并根据监管机构核准的业务范围对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更登记、修订《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申请换领《经营证
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及其他相关事宜。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