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化股份: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0 00: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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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6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9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涉及
联关系的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等涉及本次激励计划
的相关议案。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
为 2024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1 月 5 日,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
本次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11 月 6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
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
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监事会对本次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再次核实。
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款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中的相关规定,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
                                     (2)以 2023
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0%。”
  综上,鉴于公司层面 2025 年业绩考核未达标,董事会审议决定对 110 名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874,2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拟回购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74,200 股,占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总股份数的 30%,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0.41%。鉴于本次回
购注销事项尚需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办理时间较长,且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5 年度
股东会审议:以公司 2025 年末总股本 215,007,98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已回购股份 2,046,500 股后的 212,961,4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
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
  (1)若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获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同意,或未
在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办理前实施完成。回购价格为 4.86 元/股【回购价格
为授予价格 4.96 元/股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减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每股
现金红利 0.2 元】。
   (2)若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批准同意,并
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之日前实施完成,回购价格为 4.71 元/股【回购
价格为授予价格 4.96 元/股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减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每股现金红利 0.2 元减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每股现金红利 0.15 元(拟)】。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限
             本次变动前             制性股票数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
                                 量
 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
售条件      47,383,852   22.04%   -874,200   46,509,652    21.72%
流通股
高管锁
 定股
股权激
励限售      2,914,000    1.36%    -874,200    2,039,800    0.95%
 股
二、无限
售条件     167,624,128   77.96%              167,624,128   78.28%
流通股
总股本     215,007,980    100%    -874,200   214,133,780    100%
  注:1、上表中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数据存在差异,实际以届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确认的股数为准。
于 2026 年 4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16),实际以届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股数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
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到公司管理团队、激励对象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
续按照公司既定发展战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的回报。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对 110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874,200 股
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履行本次回购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
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由
公司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
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七、备查文件
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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