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作为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川恒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川恒股份 2025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37 号文核准,贵州川恒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160.00 万张,发行价格
为 100.00 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 11.60 亿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不含税金
额 15,274,659.4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44,725,340.56 元(因发行费
用中增值税进项税额 842,381.69 元未做进项税抵扣,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XYZH/2021CDAA40144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 889,904,189.29 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 985,120,690.88 元,其中本年度内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 95,216,501.59 元,募集
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178,779,791.19 元。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392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40,250,000 股,发行价格为 16.40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 660,100,000.00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 9,502,830.19 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 650,597,169.81 元(因发行费用中增值税进项税 498,169.81 元未做进
项税抵扣,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650,099,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XYZH/2023CDAA1B0433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为 566,072,160.27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
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召
开了 2017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议案》。
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修订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
修订,经 2020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
关制度修订的议案,修订后的制度符合证监会及深交所现行相关规则。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实施管理。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已根据募
投项目不同用途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福泉支行(以下合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户),公司已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约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的
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都得到有效履行,
专项账户银行定期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公司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查询、复
印专项账户资料,保荐机构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查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下简称福麟矿业)用于“小坝磷矿山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事
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福麟矿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支
行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约定了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的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且都得到有效履行,专项账户银行定期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公司授权
保荐机构可以随时查询、复印专项账户资料,保荐机构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
查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
如下:
单位:元
余额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账户余额
农行福泉市支
行
川恒股份 已销户
建行福泉支行
福麟矿业 建行福泉支行 52050165603609001828 178,779,791.19
合计 178,779,791.19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前文所述相关内容。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实施管理。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已根据募
投项目用途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市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设
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明确约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的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都得到有效履行。专项账户银行定期向保荐
机构出具对账单,公司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查询、复印专项账户资料,保荐机
构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查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控股子公司贵州黔源地质勘查设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黔源地勘)“福泉市老寨子磷矿新建 180 万吨/年采矿工程”,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黔源地勘、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福泉市支行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明确约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的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都得到有效履行,专项账户银行定期向保荐机构
出具对账单,公司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查询、复印专项账户资料,保荐机构可
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查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余额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账户余额
川恒股份 农行福泉市支行 23546001040024845 0.00 已销户
黔源地勘 农行福泉市支行 23546001040028267 566,072,160.27
合计 566,072,160.2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1。
及其情况
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不直接产生效益;经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30 万吨/年硫铁矿
制硫酸装置”和“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研究中心”项目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合计 296,493,577.56 元(包含募集资金专户中产生的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
投入新募投项目“小坝磷矿山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该项目尚处建设期。
本年度内,公司未发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
式变更。
本年度内公司未发生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
的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未发生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金额
为 1.00 亿元。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超募资金,也不存在使用等相关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福麟矿业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
不适用。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2。
及其情况
本年度内,“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生产 12 万吨/年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
未建设完成,公司已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建设该项目。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募
集资金用途用于“福泉市老寨子磷矿新建 180 万吨/年采矿工程”,截至本报告
期末,该项目尚处建设期。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
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未发生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也不存在使用等相关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黔源地勘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募投项目的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3。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小坝磷矿山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尚处建设期。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
情况。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募投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黔源地勘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福泉市老寨子磷矿新建 180 万吨/年采矿工程”,尚处
于建设期。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 2025 年度已按《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
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川恒股份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
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川恒股份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
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
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
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1,143,882,958.87 95,216,501.59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96,493,577.56 985,120,690.88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5.92%
是 否 已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现的 是 否 达 项 目 可
变 更 项 资总额 (1) 额 入金额(2) 进度(%)(3) 可使用状态日 效益 到预计行 性 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目(含 =(2)/(1) 期 效益 否 发 生
向
部分变 重 大 变
更) 化
承诺投资项目
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
精 深 加 工 项 目 —150 万 t/a 2022 年 6 月 30
否 317,240,000.00 317,240,000.00 0 319,516,124.75 100.72% 74,229,593.05 是 否
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选矿 日
装置及配套设施
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
精深加工项目—30 万吨/年 是 241,557,900.00 230,000.00 0 230,000.00 —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硫铁矿制硫酸装置
否 201,977,900.00 201,977,900.00 0 203,347,471.53 100.68% 10,761,735.03 否 否
目 日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是 52,000,000.00 9,968,077.68 0 9,968,077.68 —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工程研究中心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31,107,158.87 131,107,158.87 0 131,293,998.48 100.14%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偿还银行贷款 否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0 200,000,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小坝磷矿山技术改造工程项
否 0 296,493,577.56 95,216,501.59 120,765,018.44 40.73%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143,882,958.87 1,157,016,714.11 95,216,501.59 985,120,690.88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1,143,882,958.87 1,157,016,714.11 95,216,501.59 985,120,690.88
①“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30 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装置”项目地址位于公司罗尾塘厂区,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是市
场环境不断变化,项目所需原材料、产品市场价格变动导致项目预期经济效益有所下降,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就目前的市场供
需及价格变动的情况,结合公司现有硫酸产能、后端产品生产对硫酸的需求,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启动建设,并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252,390,366.15 元(包含募集资金专户中产生的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投入新募投项目“小坝磷矿山技术
改造工程项目”,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②“30 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项目”未达到预定经济效益的原因是主要原材料硫精砂市场价格上涨金额高于浓硫酸,可研报告编制时预计硫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精砂采购单价 495.58 元/吨,本年实际采购单价 868.74 元/吨,硫精砂价格上涨金额为 373.17 元/吨;可研报告编制时预计浓硫酸市场销售单
价为 247.79 元/吨,本年实际市场销售单价为 483.52 元/吨,浓硫酸价格上涨金额为 235.73 元/吨。
③“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研究中心”项目规划建设磷矿选矿研究实验室、湿法磷酸净化研究实验室、磷系材料研究实验室、氟
硅资源开发利用实验室、磷石膏及固废综合利用实验室。公司已建成磷系材料研究实验室,其他实验室建设工作有所迟延;项目未达到计
划进度的原因是公司对原有自有研发基础设施陆续进行了相应升级改造,可满足现阶段部分实验所需;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已建立了部
分实验室可进行相关项目研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建设该项目,并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44,103,211.41 元(包含截至募集资金专户中产生的存款
利息和理财收益)投入新募投项目“小坝磷矿山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
④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不涉及效益测算。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未达到计划进度,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未使用的募集资
情况说明 金合计 296,493,577.56 元(包含募集资金专户中产生的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投入新募投项目“小坝磷矿山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该项目尚
处于建设期。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不适用
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不适用
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不适用
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不适用
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不适用
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截至报告期末,福麟矿业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00 亿元。
理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不适用
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截止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福麟矿业募集资金专户。
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无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650,099,000.00 27,945,052.25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92,168,591.7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92,168,591.77 已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91.09%
是 否 已 变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 年 度 投 入 截 至 期 末 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本 年 度 是 否 达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更项目(含 资总额 (1) 金额 计 投 入 金 额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实 现 的 到 预 计 性是否发
金投向 部分变更) (2) =(2)/(1)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生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
生产 12 万吨/年食品级 否 650,099,000.00 70,004,771.65 0.00 70,004,771.65 - -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净化磷酸项目
福泉市老寨子磷矿新建 2027 年 12
否 0.00 592,168,591.77 27,945,052.25 27,945,052.25 4.72%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50,099,000.00 662,173,363.42 27,945,052.25 97,949,823.90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650,099,000.00 662,173,363.42 27,945,052.25 97,949,823.90
“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生产 12 万吨/年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发生显著
变化。食品级净化磷酸的市场需求未达到预期水平,导致市场供需关系失衡,产品价格也出现较大波动。鉴于当前市场供需情况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及价格变化,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经过审慎评估后认为,该项目的投资建设效益预测已不及预期,继续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推进可能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和资金压力。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具体项目) 议通过,公司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建设该项目,待市场环境更加有利于项目实施时再适时以自有资金启动项目建设,并将剩余的募
集资金合计 592,168,591.77 元(包含募集资金专户中产生的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借款至控股子公司贵州黔源地质勘查设计有限
公司用于建设“福泉市老寨子磷矿新建 180 万吨/年采矿工程”,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建设“中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品位磷矿综合利用生产 12 万吨/年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待市场环境更加有利于项目实施时再适时以自有资金启动项目建设,
化的情况说明 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合计 592,168,591.77 元(包含募集资金专户中产生的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借款至控股子公司贵州黔源地质
勘查设计有限公司用于建设“福泉市老寨子磷矿新建 180 万吨/年采矿工程”,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不适用
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不适用
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截至报告期末,黔源地勘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4.50 亿元。
金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截止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黔源地勘募集资金专户。
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无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变更后项目拟投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投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入募集资金总额 金额 入金额(2)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3)=(2)/(1) 态日期 大变化
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
小坝磷矿山技 精深加工项目—30 万吨/年硫
术改造工程项 铁矿制硫酸装置、贵州川恒化 296,493,577.56 95,216,501.59 120,765,018.44 40.73%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研究中
心
福泉市老寨子
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生产
磷矿新建 180 2027 年 12
万吨/年采矿工 月 31 日
目
程
合计 888,662,169.33 123,161,553.84 148,710,070.69 - -
①小坝磷矿山技术改造工程项目
“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30 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装置”项目地址位于公司罗
尾塘厂区,由于市场环境不断变化,主要原材料硫精砂价格上涨,浓硫酸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与
公司可研报告编制时价格差异较大,项目投资建设效益预测已不及预期。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研究中心”项目规划建设磷矿选矿研究实验室、湿法磷酸净化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研究实验室、磷系材料研究实验室、氟硅资源开发利用实验室、磷石膏及固废综合利用实验室。
公司已建成磷系材料研究实验室,其他实验室建设工作有所迟延,但公司对原有自有研发基础设
施陆续进行了相应升级改造,可满足现阶段部分实验所需,且公司控股子公司已建立了部分实验
室可进行相关项目研究。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小坝磷矿山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
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②福泉市老寨子磷矿新建 180 万吨/年采矿工程
“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生产 12 万吨/年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发生显
著变化。食品级净化磷酸的市场需求未达到预期水平,导致市场供需关系失衡,产品价格也出现
较大波动。鉴于当前市场供需情况及价格变化,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经
过审慎评估后认为,该项目的投资建设效益预测已不及预期,继续推进可能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
和资金压力。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福泉市老寨子磷矿新建 180 万吨/年采矿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①“小坝磷矿山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尚处建设期。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②“福泉市老寨子磷矿新建 180 万吨/年采矿工程”尚处建设期。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恒 袁 野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