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夏
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夏厦精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主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
对夏厦精密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2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财
通证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50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79,889,1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已支付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税)
税)27,432,602.06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49,956,497.94 元。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
报告》(天健验〔2023〕600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74,995.65
项目投入 B1 55,795.9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846.75
项目投入 C1 16,568.24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97.63
项目投入 D1=B1+C1 72,364.15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944.3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3,575.8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575.88
差异 G=E-F -
[注]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
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3,575.8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5 日
-6 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财通证券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镇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
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账面余额 3,575.88 万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款项合计人民币 18,151.95 万元,经公司 2023 年 12 月 22 日第二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18,151.95 万元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以上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事项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
核验,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10004 号)。截至 2024 年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拟使用最高不超过
人民币 2.5 亿元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
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单位:万元
预期年
期末余 截至 2025
化收益 是否
签约方 产品名称 额(本 起始日 到期日 年末理财
率 收回
金) 收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宁波)对公结构性存 0.84%/
公司宁波骆驼支行 款 202418317 3.0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宁波)对公结构性存 0.85%/
公司宁波骆驼支行 款 202418318 2.9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宁波)对公结构性存 0.65%/
公司宁波骆驼支行 款 202504863 2.10%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1.30%/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2,000.00 2024/12/9 2025/3/10 是 11
公司宁波北仑支行 2.23%
产品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1.3%/2.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1,000.00 2025/3/11 2025/6/12 是 5.42
公司宁波北仑支行 15%
产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公结构性存款定制 3,000.00 2.15%/ 2024/12/10 2025/3/10 是 16.13
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第十二期产品 2.2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公结构性存款定制 2,000.00 2.15%/ 2025/3/10 2025/6/10 是 10.75
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第三期产品 2.25%
“汇利丰”2024 年第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6128 期对公定制人 0.375%
公司骆驼支行 民币结构性存款产 /1.5%
品
“汇利丰”2024 年第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6129 期对公定制人 0.875%
公司骆驼支行 民币结构性存款产 /1.5%
品
“汇利丰”2025 年第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5372 期对公定制人 0.05%-
公司骆驼支行 民币结构性存款产 1.30%
品
根据 2024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调整内部投资
结构的议案》,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
目的投资额度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减速机构项目”、
“年
产 40 万套新能源汽车三合一变速器技术改造项目”、“年产 7.2 万套工业机器人
新结构减速器技术改造项目”、
“夏厦精密研发中心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银行贷款”
(简称“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募投项目进行
结项,同意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3,575.8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6 年 1 月 8 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
入)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按相关规定办理了
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夏厦精密研发中心项目”产出为科研成果,不会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
是对公司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间接影响。公司重视研发创新,致
力于提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同时还将催化更多
的新技术、新产品,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能
力。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系通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满足公司经
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通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来体现效益,故
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导致公司误置换 2,028,850.56 元。公司在发现该问题后,于置换次日立即将误置
换资金返还至募集资金账户。保荐代表人已与公司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了沟通,要
求公司今后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管理,强化募集资金付款复核。
五、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夏厦精密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天健审〔2026〕4685
使用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号),认为:夏厦精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
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
范运作(2025 年修订)》
(深证上〔2025〕480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夏厦精密
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人的核查工作
保荐人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通
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夏厦精密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查,主要核查方式包括查阅募集资金相关的银行对账
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公司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
沟通交流。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财通证券认为:夏厦精密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和专项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
募集资金使用履行了必要、合理的程序,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
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方东风 徐小兵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4,995.6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568.24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2,364.15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改变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分改变) (1) (2) (3)=(2)/(1)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30 万套新
能源汽车驱动减 否 20,000.00 20,000.00 5,849.72 19,526.76 97.63 2025 年 12 月 31 日 -144.45 [注] 否
速机构项目
年产 40 万套新
能源汽车三合一
否 18,000.00 18,000.00 3,465.20 16,539.42 91.89 2025 年 8 月 31 日 -2.13 [注] 否
变速器技术改造
项目
年产 7.2 万套工
业机器人新结构
否 12,000.00 12,000.00 3,206.35 12,110.84 100.92 2025 年 8 月 31 日 364.56 [注] 否
减速器技术改造
项目
夏厦精密研发中
否 6,000.00 6,000.00 2,135.41 4,956.97 82.62 2025 年 8 月 31 日 不适用 否
心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及
否 19,000.00 18,995.65 1,911.56 19,230.16 101.23 2025 年 8 月 31 日 不适用 否
偿还银行贷款
合 计 - 75,000.00 74,995.65 16,568.24 72,364.15 - - 217.9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款项合计人民币 18,151.95 万元,经公司 2023 年 12
月 22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18,151.95 万元置换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 18,151.95 万元募集资金
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每笔理财产品到期后均及时收回资金。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投资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理财产品已全部收回。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3,575.8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存在节余募
集资金的原因:1.公司在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及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
需要,坚持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在保障项目质量的基础上,审慎安排资金使用,强化对项目各环节费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的管控与监督,合理调配和优化各项资源,有效控制和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及相关支出。2.募集资金在银行专
户存放期间产生了相应的利息收入。3.项目存在预估待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等,主要系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
等支付时间周期较长,按照合同付款节奏在项目建设完成时尚未支付,公司承诺在该部分尾款及质保金等满足
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支付。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3,575.8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减速机构项目,年产 40 万套新能源汽车三合一变速器技术改造项目和年产 7.2 万套工业机器人新结构减速器技术改
造项目相关设备分别于 2025 年 8 月、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满 1 年,无法比较是否达到预计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