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吴淦国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矿资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
(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
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
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吴淦国先生,硕士研究生,教授,博士生导师,莫斯科地质勘探学院名誉博
士,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曾任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研室副主任、矿产地
质系主任、科技处处长、教授,地质矿产部地质力学研究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所长,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党委书记兼副校长、党委书记兼常务副校长、党委书
记兼校长、校长,海南职业技术学院董事会副董事长,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以现场结合
本年应出席董事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次
独立董事姓名 视频方式参 缺席次数
会次数 加次数 数
加次数
吴淦国 6 4 2 0 0
本年应出席股东 以现场方式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次
独立董事姓名 缺席次数
会次数 参加次数 加次数 数
吴淦国 1 1 0 0 0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
议的情况。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
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
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
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
形。
(二)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开展的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本人在 2025 年度参加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共 5 次,审议了如下
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2024 年度内部审计
工作报告》《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公
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和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开展铜商品期
货期权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
《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财务部分)的议案》
作报告的议案》《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
《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三季度报告(财务部分)的议案》
的议案》《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人在 2025 年度参加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 2 次,审议了如
下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4
《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使用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和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开展跨境资金池结
算业务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出售下
属公司股权和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下属子公司签署购售电合同暨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下属子公司签署储能柜设备租赁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见。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监察部的工作汇报,包括 2025 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
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就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
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仔细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同时审阅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和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案内容进行认真审阅,在此基础上,结合最新的行业动态,为参加会议做必要的
准备;在会议上,积极参加对议题的讨论并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以
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业务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
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
想意识。
建议。
现场工作累计达到 15 个工作日。期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活动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和认识。通过电话和视频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董事会秘书、审计监察部、财务管理部等有关人员保持着密切联系,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
况、财务运行情况等。平时比较注意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以此了
解公司的动态,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各类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
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下属公司股权和债权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关于下属子公司签署购售电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下属子
公司签署储能柜设备租赁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
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合理,定价公
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
制并披露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
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
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
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安永华明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保持独立性,具备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工作恪尽职守,具有为境内外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业务进一步趋向国际化、全球化
以及自身发展需要。
(四)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会计估
计进行变更。公司新采用的应收账款信用损失率更适用公司现在和以后业务的实
际情况,能够有效避免短账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转回对不同报告期的
损益影响,更符合公司当前应收账款风险管控的实际情况,能更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
地质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同时,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对本人过去工作的支持和
配合。
在 2026 年任期内,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
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吴淦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