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化股份”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任职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梁莲花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 7 月出生,本科
学历。曾任职宝应县律师事务所、扬州宜诚律师事务所、扬州宜天律师事务所、
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宝应分所;现任江苏宝宜律师事务所律师、晨化股份独立
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了任期内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
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董事姓名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梁莲花 6 6 0 0 0 2
任期内,本人未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出现投反对票、
弃权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员会委员,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日常持续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动态,未发现
相关人员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主动了解公司财务情况,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提出了多
项审计工作意见,对审计部的工作从法律层面提出相应建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的议案》、《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审计计划、公司财务情况等保持密切沟通,有效监督了内、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
正性。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沟通,发挥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25 年在公司现场工作
时间为 20 天。本人除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公司经营层组织的其他会议外,
还常以电话、邮件的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并不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按照相关
制度的要求,对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
调查,同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行业状况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向公
司汇报,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
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
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
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5 年,重点关
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有效实施,目前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三)会计政策变更
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议、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较好地满足
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在以往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
任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
名、独立董事 3 名,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 1 名,共同组
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符合任职资格要求,不
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独立、客观、审慎
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合理、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梁莲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