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傅衍)
作为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
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情况
本人傅衍,中国国籍,1958 年 10 月生,德国柏林工大动物遗传学博士。1995
年 12 月起任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96 年 1 月被国家人事部
批准为“来华定居专家”;2005 年 8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 PIC 亚洲技术总监及 Genus
中国技术与研究总监;2012 年 10 月至 2022 年 6 月任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裁、首席科学家、研究院院长等;2015 年 5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跨国公司 Choice
Genetics 董事。曾任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动物遗传育种分会副理事长、中国遗传学会
动物遗传专业委员会委员。现任史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兼任国际生
态发展联盟中国区副理事长、中国细胞生物学会医学细胞生物学分会理事、中国
转化医学联盟理事、浙江省遗传学会监事长。曾获洪堡大学 Albrecht-Daniel-Thaer
奖,被评为“2009 中国农经产业十大科技创新人物”及“2023 国际未来农业食品
百强榜”TOP10 产业科学家。2021 年 6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
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会,
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前述股东会会议。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积极掌握公司经营动态信息,
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准备,认真审阅会议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
理化建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
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
则的规定,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切实履行有关职责。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规定及时出席和主持了前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会议,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的绩效薪酬方案事项进行了审议。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委员,按规定及时出席了任职期内相关审计委员会会议,并就公司定期报
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外担保、投资理财等事项进
行了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委员,按规定及时出席了前述战略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拟转让下属子公司
股权、签署股权投资意向协议事项进行了审议。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委员,按规定及时出席了前述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提名副总裁、提名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审议。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就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研究讨论和审议表决,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经深
入了解相关事项情况,本人对前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予以同意,不存在
事先否决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高效沟通,认
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内
审部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分别在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前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参与专项沟通会议,
围绕年度报告审计计划、财务报告编制等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地探讨与
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允。
(五)现场工作及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沟通等方式,及时获悉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运行状况,及时了解
投资者的想法和关注事项。本人履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
于现场履职时间的要求,本年度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达到 15 个工作日。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向董事会汇报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认真听取
独立董事的意见,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配合与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
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重点关
注了报告中的财务信息、重要事项以及审议和披露程序。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
重要事项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审
议及披露程序。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事务所”)为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对前述续聘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
认为中兴华事务所具备从事财务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同意公司续聘中兴华事务所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经审慎核查,认为相关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前述人员的提名、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 2024 年度绩效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的薪酬
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
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履职情况
(一)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二)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独立董
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加强与其他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不断提
升自身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其他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会;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未对董
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五、总体评价与建议
实、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6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恪
尽职守、审慎履职,强化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依托专业能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
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傅衍
二〇二六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