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45 证券简称:恒合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已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9 日收到容诚出具的《关于变更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说明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容诚作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王书阁
女士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由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书阁女士工作调整,容
诚拟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更换为刘宏宇先生,负责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表
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质量复核工作,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二、本次变更后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情况
刘宏宇,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告。
三、本次变更后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宏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
监管机构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监督管理措施的具体情况,详
见下表:
处理处罚 处理处罚
序 号 姓名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日期 类型
事由:非容诚所执业期间,违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月 14 日 措施
管专员办事处 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
定。处罚情况:出具警示函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本次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年度
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五、 备查文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说明函》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