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6-005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
〔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
号)的规定,将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2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
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
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500,000 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3.63 元,共计募集资金 831,265,000.00 元,坐扣承销和
保荐费用 51,375,9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79,889,1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
减除已支付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税)2,500,000.00 元和律师费、审计及验资
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27,432,602.06 元后,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净额为 749,956,497.9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00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74,995.65
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目投入 B1 55,795.9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846.75
项目投入 C1 16,568.24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97.63
项目投入 D1=B1+C1 72,364.15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944.3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3,575.8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注] F 3,575.88
差异 G=E-F 0.00
[注]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
上〔2025〕480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
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
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
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分
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账面余额 3,575.88 万元。根据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节
余募集资金 3,575.8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募集资金已无余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夏厦精密研发中心项目”产出为科研成果,不会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
是对本公司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间接影响。本公司重视研发创新,
致力于提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同时还将催化更
多的新技术、新产品,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能力。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系通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满足公司经
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通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来体现效益,故
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在募集资金置换过程中误将未到期票据置换入公司一般户,导
致公司误置换 2,028,850.56 元。公司在发现该问题后,于置换次日立即将误置
换资金返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除以上事项外,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
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的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4,995.6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568.24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2,364.15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改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变项目(含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部分改变) (1) (2) (3)=(2)/(1)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汽
否 20,000.00 20,000.00 5,849.72 19,526.76 97.63 2025 年 12 月 31 日 -144.45 [注] 否
车驱动减速机构项目
年产 40 万套新能源汽
车三合一变速器技术 否 18,000.00 18,000.00 3,465.20 16,539.42 91.89 2025 年 8 月 31 日 -2.13 [注] 否
改造项目
年产 7.2 万套工业机器
人新结构减速器技术 否 12,000.00 12,000.00 3,206.35 12,110.84 100.92 2025 年 8 月 31 日 364.56 [注] 否
改造项目
夏厦精密研发中心项
否 6,000.00 6,000.00 2,135.41 4,956.97 82.62 2025 年 8 月 31 日 不适用 否
目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否 19,000.00 18,995.65 1,911.56 19,230.16 101.23 2025 年 8 月 31 日 不适用 否
银行贷款
合 计 - 75,000.00 74,995.65 16,568.24 72,364.15 - - 217.9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期没有发生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每笔理财产品到期后均及时收回资金。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投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资理财产品已全部收回。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3,575.8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存在节余募
集资金的原因:1、公司在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及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
际需要,坚持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在保障项目质量的基础上,审慎安排资金使用,强化对项目各环节费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用的管控与监督,合理调配和优化各项资源,有效控制和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及相关支出。2、募集资金在银
行专户存放期间产生了相应的利息收入。3、项目存在预估待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等,主要系部分合同尾款及
质保金等支付时间周期较长,按照合同付款节奏在项目建设完成时尚未支付,公司承诺在该部分尾款及质保金
等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支付。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3,575.8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减速机构项目,年产 40 万套新能源汽车三合一变速器技术改造项目和年产 7.2 万套工业机器人新结构减速器技术改造项目相关设备分别于 2025
年 8 月、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满 1 年,无法比较是否达到预计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