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
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5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
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50 人。安永华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
民币 57.1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4.5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8
家。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
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
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行
业惩戒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各 1 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
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2025 年 4 月 24 日、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
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
安永华明按照《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他执
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要求,审计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
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
注,以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在执行审计工作
的过程中,安永华明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
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经审计,安永华明认为公司财务
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母公司财务状况和公司 2025 年度的合并、母公司经营成果及现
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
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已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
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他们在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重视了解
公司及公司的经营环境,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建立的健全性和实施情况,也重视保
持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的交流和沟通,在对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
度,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