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152082_A02号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
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独立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
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
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
括了解、抽 查 、 核 对 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
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5年度中矿资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报告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
途。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152082_A02号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贺 鑫
中国注册会计师:周 旭
中国 北京 2026 年 4 月 9 日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0315]号)核准,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326,076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3.39元。截止2023年3月31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326,076股,募集资金总额2,999,999,957.64元,扣除承销费、
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26,278,829.13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73,721,128.5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1-00013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不含税)23,999,999.66元后的2,975,999,957.98
元已于2023年3月16日存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的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一 募集资金总额 2,999,999,957.64
二 募集资金使用 2,944,960,894.33
其中:1、春鹏锂业年产 3.5 万吨高纯锂盐项目 740,735,768.79
三 利息收入 29,259,099.68
四 手续费支出 13,789.65
五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84,284,373.34
六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注:1、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暨投资建设津巴布韦 Bikita200 万吨/年改扩建
工程的议案》,公司将原募投项目 Bikita 锂矿 120 万吨/年改扩建工程的生产能力增加
至 200 万吨/年,在原投资额 36,421.00 万元基础上使用自有资金增加投资 29,974.40
万元,项目投资总额增加至 66,395.40 万元。
属全资公司江西春鹏锂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名称为中矿资源(江西)锂业有限公司。本文
中该公司在变更登记前已办理的事宜仍用江西春鹏锂业有限责任公司名称。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超募资金的使用
及管理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公司《管
理办法》以及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使用募
集资金时,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
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和履行情况
正承销保荐”)、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
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3
月2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春鹏锂业有限责任公司与保荐机构方正承销保荐、募集资
金专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高
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均严格按照相关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
用、管理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已按相关
规定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津巴布韦Bikita锂矿200万吨/年建设
工程”和“津巴布韦Bikita锂矿12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由公司位于津巴布韦的全资子公
司Bikita Minerals (Private) Limited(以下简称“Bikita”)投资建设,如果将募集资金账
户开立在津巴布韦,每一笔募集资金汇入汇出均需要向津巴布韦中央储备银行申报,影
响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目前境外银行无法与券商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以及配合完成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
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上述两个项目的募集
资金存放在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
件。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
式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根据
春鹏锂业年产 3.5 万吨高纯锂盐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投入的金额为 18,444.69 万
元。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根据津巴布韦
Bikita 锂矿 200 万 t/a 建设工程、津巴布韦 Bikita 锂矿 120 万 t/a 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实
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投入的金额分别为 63,757.42 万元和 33,133.98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注销相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予以终止。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无。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
情况。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2,999,999,957.6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6,817,879.0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944,960,894.3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募集资金承诺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可 是否达到预
项目(含部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度(%)(3)=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否发生重大变
金投向 资总额 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计效益
分变更) (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春鹏锂业年产 3.5 万吨
否 810,000,000.00 810,000,000.00 146,817,879.02 740,735,768.79 91.45 2023 年 11 月 84,945,553.61 否 否
高纯锂盐项目
津巴布韦 Bikita 锂矿
否 980,000,000.00 980,000,000.00 - 991,206,603.22 101.14(注 1) 2023 年 7 月 -222,629,591.95 否 否
津巴布韦 Bikita 锂矿
否 329,200,000.00 329,200,000.00 - 331,339,800.00 100.65(注 1) 2023 年 7 月 -8,618,270.02 否 否
发行费用 26,278,829.13 - 25,299,363.89 96.27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880,800,000.00 854,521,128.51 - 856,379,358.43 100.22(注 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000,000,000.00 2,999,999,957.64 146,817,879.02 2,944,960,894.33 98.17 -146,302,308.36
受锂电新能源行业市场环境影响,锂精矿和锂盐销售均价低迷,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25 年度未达到预计效益。随着锂精矿和锂盐市场价格回暖,上述募投项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目的效益预计将得到改善。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根据春鹏锂业年产 3.5 万吨高纯锂盐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投入的
金额为 18,444.69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根据津巴布韦 Bikita 锂矿 200 万 t/a 建设工程、津巴布韦 Bikita 锂矿 120 万 t/a
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投入的金额分别为 63,757.42 万元和 33,133.98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前述募投项目已
全部建设完成并达到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的要求,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规、合理和节约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强各个建设环节对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
节约了募集资金。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此外,根据相关合同约定,部分设备质保金、尾款等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计划永久补流
募集资金中包含少量尚未支付的质保金及尾款。后续公司对于尚未到期的合同款项在满足付款条件时将用自有资金予以支付。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1 :因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调整后投资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