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6-012 号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6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续聘安永华明符合财
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
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5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
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50 人。安永华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
民币 57.1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4.5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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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
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
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行
业惩戒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各 1 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
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贺鑫
贺鑫女士,于 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 2006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贺鑫女士近三年
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
工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和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旭
周旭女士,于 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 2014 年起在安永华明专职执业并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多家上市公司
提供过年报/内控审计服务,涉及的行业包括采矿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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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解彦峰
解彦峰先生,于 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 2007
年起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解彦峰先生近三年
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拟签字项目合伙
人和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及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年度审计费用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
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员、日数和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11.60 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参考市场水平、审计范围和审
计内容确定 2026 年度具体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同时具有为境内外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
够满足公司业务进一步趋向国际化、全球化以及自身发展需要。公司审计委员会
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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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认为:安永华明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保持独立
性,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为境内外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的同时,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独立董事重点关注该事项并发表同意的意见。
《关于聘请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 2026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
本次聘请安永华明及支付报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并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