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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和要求,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具体如下:
一、2025 年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和聘任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
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
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
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
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
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0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95.44 亿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主
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46 家。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
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本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农信贷等四项审计业务,
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581.54 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
责任。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0 次、行政监管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8 次。6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2025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占用资金情况、营业收入扣除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大信
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
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大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
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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