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度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先锋精科”或“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杨翰、沈培刚、于赟
经核查在任独立董事杨翰、沈培刚、于赟的任职、兼职经历以及其签署的相
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董事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
立判断,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因此,公
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杨翰、沈培刚、于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特此报告。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