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
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
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监督、核查的职责。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包含 4 次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专门会议及 2 次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均出席会议,
无缺席情况。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事中沟通会 7日 项、审计结果及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
第七届董事会
十次会议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损失进行核销的议案
销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 2、2025 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报告
十一次会议 4、2025 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第七届董事会
十二次会议
况专项报告
第七届董事会 2、2025 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报告
月 20 日
十三次会议 4、2025 年第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事前沟通会 月 27 日 审计事项等内容进行沟通。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对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核意见及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仔细地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信息进行了前置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
要求,内容反映了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并同意将其提交至公司董事
会审议。
(二)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
状况、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2025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将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在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分别于审计计划阶段和审计完成阶段,与外
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团队进行了两次正式会议沟通,就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关键
审计事项、重要审计事项及审计结果进行了充分交流与监督。
(三)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情况
审计委员会积极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开展工作,定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的
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确保内部审计工作覆盖公司主要业务活动及高风险领域;
督促内部审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大额资金往来等相关
事项进行检查并报告,提高审计部门检查监督的质量和效率。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审议了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控制度建立、
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总体评价
的态度,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
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
和公司规范治理。
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持续推动公司提升治理水平与风险防范能力。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