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
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利安达”)2013
年 10 月 22 日,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
会计服务、破产事务、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产评估、国际业务、
管理咨询和投融资等业务领域深耕细作,拥有了一大批在境内外享有
很高知名度的客户网络,并于 2008 年进入了中国“十大”会计师事
务所的行列,是行业内仅存为数不多的“老品牌”事务所之一。
首席合伙人为黄锦辉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利安达从
业人员 2000 余人,其中合伙人 70 人,注册会计师 475 人。注册会计
师中,167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第三次会议、8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5 年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利安达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利安达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
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
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
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利安达项目组成员具备实施本
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
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度工作安排,利安达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
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
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和执业
质量等方面对利安达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
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和内控审计要求。
目合伙人和签字会计师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利
安达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计划执行情况、重点关注事项及审计结
果等方面的汇报,审计委员会成员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财务决算报告等议案,同意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
财务信息,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充分
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
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
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利安达审计工作的监督及评估,认
为利安达在公司年报审计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
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的相关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及时。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