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
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
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创始于 1985 年,
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
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
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4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
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
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0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
户 22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95.44 亿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主要分布于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
聘大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上议案经公司于 2025 年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大信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
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和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
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运用职业判断,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
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范围、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
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
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
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大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于 2025 年 10 月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
构,并将该事项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 30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大信负
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事前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
围、年报审计重点、审计工作初步预审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
性问题、审计小组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
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和职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在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大
信能够按照审计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评
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切实履行了审计
机构应尽的职责。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