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9 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
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2,046,500 股,成交总金额为 23,331,582 元(不含交易费
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
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考核要求未达成,根据《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决定对 110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874,200 股限制
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26)。
上 述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的 注 册 资 本 由 215,007,980 元 变 更 为
鉴于上述股本及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
行修订,变更注册资本。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第 六 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民币普通股(A 股)。 (A 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以上内容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版
本为准。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办理
《公司章程》修订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全文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