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6-040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
定,结合目前行业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状况等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所处地区及行
业的薪酬水平,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利益相关方,在审议相关议案
时回避表决,《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由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
通过,《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
后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
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标准
度,其津贴均为每人每年15万元(税前),按月发放。上述人员出席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
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
分之五十。
(1)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岗位的任职资格、能力、责任、
工作强度、任职级别与年限、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以公司设定的年度经营目标为基础,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
人年度绩效考核等指标相挂钩,年终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结果
发放,公司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3)中长期激励收入: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
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企业年金计划以及额外商业保险、额外养老保
障等其他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等。
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
为重要依据。
事,按上述条款执行,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四、其他说明
任职、参与下属公司年终考核和绩效薪酬分配的),按照就高的原则确定薪酬标
准,但不得累加计算和重复发放。
变动等原因离任或变更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和津贴并予以发放。
人员应自行负担依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