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及股票增值权第一个行权期
归属/行权名单的核查意见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
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及股票增值权第一个行权期归属/行权名单
进行审核,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91 名激励对象及
股票增值权第一个行权期 10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及股
票增值权的行权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91
名激励对象及股票增值权第一个行权期 10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行权,首次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137.68 万股,股票
增值权第一个行权期对应行权数量为 16.16 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