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额已超过注册资本的 50%,当期未再提取法定公积金。截至报告期末,合并报表范围内未
分配利润为 2,831,217,704.82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912,138,741.45 元。
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 15.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前述方案,按公司最新总股本 605,906,383 股测算(不考虑股权激励回购对总股
本的影响),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908,859,574.50 元。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股权激励回购等事项而发生
变化的,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金总额。
(1)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1,090,631,489.40 元
①年度现金分红金额:908,859,574.50 元(本次分红预计金额)
②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181,771,914.90 元(含税)
(2)本年度回购股份金额:57,196,449.90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根据 2024 年度回购方案以现金为对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 3,318,406
股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3 月完成注销。
(3)综上,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 1,147,827,939.30 元,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91.08%。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090,631,489.40 656,899,861.20 538,777,252.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57,196,449.9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60,239,959.17 956,481,438.45 766,403,884.9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831,217,704.82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994,375,094.186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是?否
情形
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且不低于当年度净利润的
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