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就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满足《激励
计划》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行权期解除限售/
行权条件的要求,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行权的情形。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的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行权期解除限售/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法》和《激励计划》的规定,结合《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
告》认定,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31.14%,满足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行权期解除限
售/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层面解除限售/行权比例为 100%。
和《激励计划》的规定,经公司人力资源部考核,本次解除限售的 23 名激励对
象和股票期权行权的 34 名激励对象 2025 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均为
“良好”
及以上,对应的解除限售/行权比例为 100%。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
票期权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行权期解除限售/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为满足首次
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 23 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 12.45 万股限制
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为满足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 34 名激励对象
所获授的 16.05 万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并同意公司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行权
手续。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