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王 辉)
作为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开展工作,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度的相关会议,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
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
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兼职情况
王辉,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生,研究
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株洲冶炼厂有色金属研究所副所长、所
长、技术中心主任兼书记等职务,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顾问;2024年3月至
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除
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外,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
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
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情形。本人对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认为本
人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与任职前相比不存在实质性
的变化,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性的全部
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
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
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符合法定程序,重要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报告期 实际出 委托出 缺席次数 任职期间报告 实际出席次
内会议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期内会议次数 数
席。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本人通过听取汇报、翻阅资
料、参与讨论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运用自身的
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本着审慎客观、诚实守
信的原则,在每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我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详
细审阅了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并在董事会会议上认真审议每
个议题,并运用专业能力及个人经验发表相关独立意见。报告
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程序,作出的决议合法
有效。本人对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
作情况
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审议或讨论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关于审议<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的议案》《关于审议
日 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开展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审议预计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日 案》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应当披露的关
联交易事项前,对相关内容进行审议,并做出同意表决。本人
认真分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事项等,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审计委员会
议事项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审议或讨论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
日 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审议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人对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在业务资质、履
职能力方面进行审查,对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进行审查,对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监督,并对其年度履职情况及执业质量做出全面
客观的评价。
(2)提名委员会
议事项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审议或讨论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委员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本人对委员、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审核,未发现候选人存在不得担任委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审议或讨论事项
日 总结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议<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2025
日
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
究探讨,对薪酬标准、薪酬体系建设等提出建议,对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审核,认真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
和义务。
(4)战略委员会
议事项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审议或讨论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了公司2025年年报
相关工作会议,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就重点审
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
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
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投资者关心的事项进行沟通,及时解答中小股东提出的问
题,增强股东对公司经营情况、发展情况的了解,切实保
障中小股东利益。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研、参与董事会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
及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同时,我持续与公司董事、管理层
及员工保持紧密沟通,密切关注外部环境与市场变化、媒
体报道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跟进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全
面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本人开展工作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
关人员予以积极配合,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相关
备查资料,配合本人开展相关工作,对于本人在审阅相关
议案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重视并采纳。
(七)行使职权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规范运作要求履行
职责,持续审阅公司报送文件,密切关注经营动态、舆情
信息及重大政策变化。通过听取董事会汇报,深入了解公
司财务与运营状况,对信息披露等关键环节实施有效监督。
在董事会议事过程中,本人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审慎行使
表决权。
在生产经营方面,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
与执行成效,定期与管理层就战略规划与经营策略进行交
流。通过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掌握重大事项进展与行业
动态,识别潜在经营风险。结合自身专业背景,积极就公
司治理优化和业务发展提出建议,切实发挥决策支持和风
险防范作用。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
决,决策程序及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风险可控,定价公允,且有助于公
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认为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准确
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
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
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
际情况。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有效的证券业务执业
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高质量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该所能够独立、客观地开展审计工作,其专业水准和执业
质量符合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要求。
(四)提名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
名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在充
分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兼职等情况后,
本人认为董事会提名候选人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公司董事会关于选举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员工持股计划情
况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报告期内现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政策、方案和考核标准科学、合理、公平,与公司绩效、
个人业绩相匹配,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大幅高于市
场化收入水平或与同行业其他公司之间的收入差距畸高的
情形。
(2)制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
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
心团队的积极性,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
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湖
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及其摘要。本人认为,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公司战略规划的决议
报告期内,公司经合规程序审议通过《〈公司发展战
略规划〉实施情况》。本人认为公司战略执行有力,核心
经营指标及重点任务均符合预期进度。本人认可管理层在
复杂环境下的应对举措,并就未来风险防范提出了建设性
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
四、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中,我注重与
各方保持充分沟通,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议各项议案,
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客观、公正的履职立场,持续学习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
监管要求,依托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助力公
司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积极发挥专业所长,为公司发
展提供建设性意见,进一步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切实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