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孙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孙涛作为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状
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谨慎行使独立董事权
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
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任期届满,本人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中相关
职务。现就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孙涛,1972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硕士毕业于香港大学法律专业。现任北京市万商天
勤律师事务所律师,同时兼任威海市万国华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 年 3 月至
经验,先后参与多个 IPO、再融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项目,对资本市场具有深入的理
解。
任职期间,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会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全
面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以便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会上积极参与
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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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在会前认真审阅
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
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
策前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并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
的准备工作。在董事会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
建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对 2025 年度任职
期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
弃权的情形。
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委员会主任委员,应出席会议 1 次,实际按时出席 1 次,对所审议事项表示同意,具
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1.《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应出席会议 1 次,实际按时出席 1 次,对所审议事项均表
示同意,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股票的议案》。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5 年
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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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
本人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并通过电话等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重点对公司的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检查,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
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
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
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客观的判断,本人积极推动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通过新闻媒体、报刊杂志和网络等媒介关注与公司有
关的宣传和报道,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等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工作人
员保持联系,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履职所需资料公
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使本人能够根据相关资料做出独立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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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7 日、2025 年 3 月 25 日分别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人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任
职要求,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本次提名、选举程序合法有效。
(三)其他说明
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
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
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并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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