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38 证券简称:誉辰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7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
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
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了《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公司并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至 2026 年 4 月 5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授予的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 10 天,公司员工可向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
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人员身份
证件信息、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内容。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示结果,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情形:
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三)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列入本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