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王: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0 00: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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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24          证券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26-006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员工
持股计划锁定期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届满,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股情况和锁定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5,922,300股股票(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0.77%),已于2025年4月8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
专户,过户价格为2.5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
个月,锁定期为12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
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到期一次性解锁。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26年4月8日届满,可解锁分配的权益份额占本员
工持股计划份额的100%,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5,922,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0.77%。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本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结
合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对已解锁股份进行处置。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参
加对象个人考核结果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指标均符合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且解锁条件已成就,锁定期届满后
公司可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锁及相关事宜。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
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未有效延期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
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且员工持股计划项下货币资产(如有)已全部清算、
分配完毕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
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
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
届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
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
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5)除上述情形外,持股计划的终止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
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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